投保人方女士,于2013年1月24日为爱人李先生在新华保险公司投保《祥和万家两全保险》,保险金额5万元;另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3万元。年交保险费2938元。
2016年6月14日,年仅29岁的李先生因肝癌死亡。痛失支柱的方女士看着家里的两位垂暮老人、稚气未脱的四岁女儿和嗷嗷待哺的八个月大的儿子,顿觉欲哭无泪,生活无托。正值绝境之时,新华保险公司保单服务人员告知其可以申请理赔,并帮助方女士于7月2日备齐资料向公司申请赔付。新华保险立即做出相应的审核审批处理,后于7月4日完成了疾病身故保险金128576.58元的赔付手续。
这是本保单的第二次赔付,早在2016年3月份李先生被医院确诊为肝癌时,新华保险公司已第一时间赔付给了客户重大疾病保险金3万元,用于李先生的后续治疗。事后,方女士感慨万分地说道:“如果没有这份救命的保单,我真不知该怎么带着老人孩子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