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晚间,万科A(0000002.SZ)发布公告称,公司2015年度A股派息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7.2元(含税)。此次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28日,除息日为7月29日。
根据万科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作为万科第一大股东的宝能系持股比例已经升至25.4%,由于宝能系持股不能卖出,按照万科总股本为110.4亿股来计算,此次宝能系至少可以获得分红20.18亿元(税前)。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转让股票时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的股份,每10股补缴税款1.4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份,每10股需补缴税款0.72元;持股超过1年的股份,不需补缴税款。
此外,A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包含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6.48元。
同时公告披露,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股息由公司直接派发;其他A股股息于7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至其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