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十堰市张湾区的小李今年16岁,读市内一家高中上学,小李的妈妈张女士在2017年3月为其投保了福星高照终身寿险并附加重疾险,附加住院医疗险,基本保额14000元。
意外无处不在,2018年10月份一天与同学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时不慎脚崴伤,伤后到医院就诊检查诊断为左足内外踝骨折,并进行手术内固定治疗,共花费住院医疗费2万八千余元,居民医保报销8200余元,小李出院后由其妈妈向我司提出理赔申请,经审核,符合住院医疗保险责任,2018年11月13日给付住院医疗补偿保险金16156.39元(含无理赔优惠2156.39元)
我司及时、迅速的理赔,得到张女士的和单位同事的一致好评。社保是我们生活最基本的保障,社保和商保,都有各自的特点,功能互补,才能保障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能从容的面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