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为数不多的参展保险公司,幸福人寿最新推出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产品,即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幸福房来宝”格外引人瞩目。那么“幸福房来宝”究竟是一款怎样的产品,为什么会成为受人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幸福人寿的以房养老产品“幸福房来宝”是在响应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推出的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可继续住在原有房屋中选择居家养老,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去世。
作为非参与型以房养老产品,幸福人寿的“幸福房来宝”A款主要有以下三大特点:一是产品已考虑房屋预期增值收益。幸福人寿在评估抵押房产价值时,对价值增长部分调增养老金,提前把给付投保人房产预期增值收益因素考虑在内。此外,幸福人寿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如房价上涨,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二是产品设计透明,充分保障老年人的知情权。普通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为15天,而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的犹豫期为30天,在投保前给老人更多的时间考虑是否投保。三是公司承担房价下跌和长寿给付风险。在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公司在一定限度内承担投保人长寿带来的超额给付。
在此前的4月29日,涉及三个城市,五个家庭,八位老人的首批“幸福房来宝”五张保单,在经过房产评估、律师尽职调查等流程后,获得了全部承保。保险合同自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并进入抵押登记和公证环节。自这两个流程走完后, 首批客户的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便顺利完成。
从该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前景来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只是通过市场化手段运作的一种补充养老方式,是为已拥有房产的老年人提供一种增加养老资金来源的选择,不会影响老年人传统的养老方式。
尽管受传统观点影响,老年人更愿意把房子留给子女。但随着首批独身子女已人到中年,即将承担“421”家庭的赡养责任,未来“以房养老”的接受度也会显著提高。
幸福人寿表示,作为全新的将传统养老保险与房地产市场联系起来的“反按揭”业务,幸福人寿在试点探索过程中会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发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本着稳健审慎的原则,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试点推进,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改进完善。幸福人寿将以以房养老试点业务为契机,继续积极探索多方位参与养老服务业,广开思路,积极创新,为促进我国养老保障服务体系的健全与发展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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