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强制出台不动产登记?
要搞清这个问题,有必要了解现行的分散登记制度的弊端。何为分散登记制度?通俗而言,就是我国九个部门各分管一摊。例如,国土部门管理土地,住建部门登记房屋,海域使用权由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矿产、森林资源也“各有其主”。
在“九龙共治”下,多头管理矛盾凸显。如同一块地,国土部门认定是园地,林业部门认定是林地,农业部门认为是耕地。孰是孰非,尤其是征地补偿时发生纠纷最终只能通过法院裁决。又如,各地各部门单独对不动产进行登记,不仅难免出现漏登、错登,而且增加民众的交易成本。同时,房屋交易时,往往以权属证书为凭证,但权属证书极易伪造。
这种分散登记的模式归结于计划经济,当时主要是为了加强行政管理,保证计划落实,有其合理之处。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对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要求越来越高。换句话理解,不动产越来越需要一个合法的“户口”,一个可以有保障、交易安全的权利证明。因此强制出台不动产登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之所以,不动产登记行动迟缓。从2007年就开始嚷嚷出台不动产登记,直到明年3月1日才开始实行。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各部门间的利益纠葛。利益突出的比较典型例证,都是平级的机构,你凭什么管我?假如设立新的登记局,利益又如何分配?
不动产登记3年会否完成?
尽管在利益博弈下,不动产登记终于落地,但不动产登记会否在3年内完成仍然存疑。
首先,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来看,并未跨部门合并职能,而是在现有体制职能下,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牵头、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这也意味着不动产执行效果最终取决于国土资源部主导的联席会议。其效果大打折扣。
因为没有实现跨部门间职能合并,相关部门利益直接挂钩注定各部门都不会轻易放权。特别是,不动产登记导致未来效率提升后,过去2人工作量未来只需要1个人就能解决,那么利益部门员工将何处何从?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仅国土和住建部两个系统已有30万的员工,再加上森林、滩涂、海域等部门,涉及的人员更多。
其次,如何保证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独立性。要保证其独立性旨在让不动产登记的本身的功能和附加的行政功能分离。暂行条例称,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原则上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这也意味着登记机构并未强制性统一安排。
再次,多头管理的矛盾,并非只是不动产登记难产。公众比较熟知的食品安全,从田野到餐桌上,就出现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不同部门监管。即便尔后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也未完全杜绝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又譬如,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建立国家信用体系,推行多年,虽然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依旧缓慢。
可见,不动产登记制度并非一撮而就,会否在3年内完成,取决于未来政策推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