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凶难卜,福祸无期。当不幸降临时,为自己投保也是延续对家人的爱。
2010年8月13日,武穴客户苏先生为妻子朱女士在新华保险公司投保《吉星高照A款保险》,保险金额40000元;并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20000元。年交保费共2152元。
2016年12月24日,年仅50岁的朱女士因肝硬化并发症,还未来得及送医抢救就已不幸离世。被保险人朱女士的丈夫苏先生在悲痛之余,想到6年前在买下的那份保险,便拨通了“95567”理赔服务热线电话。
接到客户报案后,理赔服务人员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积极指导和帮助苏先生收集相关理赔资料,并于2017年1月16日递交新华保险公司,公司于当日迅速结案,并赔付受益人全额重疾身故理赔金84127.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