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接到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大库联乡沙房洼自然村袁德的母亲赵大女举报,反映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亚莉为了逃避袁德的债务,以非法手段捏造事实对袁德进行诬告陷害,更没想到的是冯亚莉的诬告材料还得到大同市个别领导的批示,将袁德治罪以达到赖账的目的。袁德的母亲为了能够还袁德一个公平,尽快纠正办案错误,释放袁德回家。无奈之下求助媒体,恳请社会各界予以关注!
利用大同市个别领导、捏造事实对袁德进行诬告陷害
当事人反映:袁德一案,是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亚莉为了逃避袁德的债务,捏造事实对袁德进行诬告,并治罪以达到赖账的目的。冯亚莉以袁德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经公安部门查实都不成立,由于冯亚莉的诬告材料得到大同市长、副市长和市公安局长的批示,公安多次变换罪名调查,最后按虚开增值发票罪报检察院,检察院已起诉到法院。
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区分局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曾两次被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2014年9月3日《袁德非法经营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也充分说明了袁德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袁德非法经营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部分截图
赵大女的身份证部分截图处理
公开勒索、违法办案,在领导的批示下大做文章
当事人反映:本案起因是个别大同市领导被别有居心的中能源燃料公司拉拢蒙蔽利用,充当了非法利益的保护伞。袁德于2013年8月17日被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区分局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同年9月15日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区分局向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9月22日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理由不批准逮捕。
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11月底,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区分局将袁德安排在大同市晋北宾馆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期间另有所谓的受害方中能源燃料公司聘用社会闲杂人员7至10人在宾馆配合民警办案,并在这几人房间门上安装摄像头,以便监视袁德。在监视居住期间袁德不被允许离开宾馆,不允许回家。
2014年1月16日,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区分局以袁德涉嫌非法经营罪向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在公安局的强大压力下,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检察院以袁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批准逮捕。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区分局由于证据不足,曾被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page]2014年1月26日,南郊区公安局领导在某茶楼约谈袁德,说冯亚莉提出让袁德再出1000万元人民币,他负责协调袁德案件。袁德拒绝。3天后(也就是1月29日),袁德被正式批捕。
袁德自2013年8月17日被羁押看守所,2014年1月29日被批捕,2014年9月12日被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袁德案情几次不断变换起诉罪名,证据不足,案情不清,期间袁德健康状况不断恶化,高血压最高达220,患有冠心病、痛风等。鉴于袁德涉嫌非暴力性犯罪,对社会不具危害性,历史上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状况极差,袁德年迈母亲因心脏病复发随时存在生命危险且患有脑梗,年幼子女因父亲袁德被羁押无经济来源,生活学习已受到严重影响。袁德家人已向公安机关及检察院申请对袁德办理取保候审,一直未获允许。
综上所述,如今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结束,对于“徇私纵法、以权代法”现象、对于公平执法“干扰器”的违法违纪现象是坚决抵制的,各地都在为如何才能实现习近平主席“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努力。
然而,就在这一关键时刻,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区分局个别领导为达到个人的私利,不惜动用国家机器,滥用司法权力依然铤而走险,冒天下之大不韪,纵容袒护罪大恶极的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亚莉,使其兴风作浪,捏造事实对袁德进行诬告、陷害,给当事人一家带来巨大了的灾难。
大同市政府有关领导将如何处理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亚莉对袁德进行诬告、陷害一案,本报拭目以待,并将跟踪报道!
法律链接: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国日报网原文地址http://chuangxin.chinadaily.com.cn/a/zixunyaowen/zixun/2014/1103/634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