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屡曝违规忽悠监管 216亿回购忽悠股民
2016-03-29 17:40: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四家券商的固收部人士被传“失联”。据媒体报道,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杨洋便是其中一位,“失联”人士此前从事的业务多与城投债的分销业务有关,报道认为,新一轮债市稽查风波或正上演。在近半年时间里,海通证券业务已屡次被监管部门关注,今年315期间,海通证券APP刷单开户行为被曝光;2015年11月,海通证券因两融业务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9月,海通证券因未按规定审查违规配资而遭证监会处罚。

去年,海通证券曾因推出重量级回购计划而名噪一时,但该计划却由于后增加债权人审议环节而终止,对此,多位投资者表示不满,期待能够发起维权。有投资者称,公司要不发回购公告自己不会买公司的股票,公司这么做是在欺骗。

对此,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海通证券董秘办,截至发稿电话无人接听。

海通证券固收高管失联债市再打黑?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 3月23日晚,4名券商固收高管或员工同时出现失联,一时间债券市场风声鹤唳,“失联”的固收人士此前从事的业务多与城投债的分销业务有关。业内人士确认,海通证券的财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杨洋确实已处于失联状态。目前,尚未能从海通证券官方处了解最新情况,而另几家券商也尚未对此事发布回应公告。

据悉,杨洋曾任海通证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还曾兼任对冲基金人才协会专家会员。其从事城投债承销的资历很早,早在2007年时,杨洋就曾担任在海通证券承销的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债券的承销业务上担任联系人。此外,杨洋本人也曾对城投债颇有研究。2014年,彼时还是海通固收总经理助理的杨洋曾评价称“城投债是政府给投资者的‘红利’。”

“债券承分销业务很多时候是看圈子关系。”北京一家股份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员表示,“一级半市场是比较容易出问题的,像上一轮抓人其实许多都是一级半环节的事。”

“还只是失联,现在什么都说不好,也有协助调查的可能性,因为如果是正式带走,起码单位应该知道吧。”华中一家券商固定收益部项目经理坦言。

继上一轮债市打黑三年之后,新一轮债市稽查风波或正上演。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3月正是上一轮债市打黑风暴开始的前夕。

APP刷单开户遭3·15晚会曝光

据《证券时报》报道,APP绑卡刷单被央视3·15晚会曝光,几家券商躺枪。平安证券、海通证券、民族证券、新时代证券、广州证券等券商存在APP刷单开户行为。

刷单原来是由于淘宝等电商而诞生的。绑卡刷单是指在基金、P2P等需要绑定银行卡的APP开户,刷单是这个专门团体的用语,刷一单就是开一个户。

券商APP绑卡刷单与网络刷单、刷信誉的出发点类似,是一些券商的客户经理为了完成开户任务,通过一些平台刷单取得客户,而这些客户往往是没有资产的空户。

据一家大型上市券商客户经理介绍,市场上曾经给出20元/户的价格,专职从事这一行当的人群,也被俗称为羊毛党,但券商往往很难界定哪些是刷单空户。

早些时候,券商在证券开户的“圈地”大战中,一些营业部客户经理私自通过“刷单”提高开户数量,但这些证券账户的存在又是符合法规流程的,只是账户里没有任何资金。这也就不难解释会有几家券商会在央视3·15晚会上中枪。

两融业务违规被立案调查

据中国证券网报道,海通证券2015年11月27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3122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海通证券表示,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新京报报道,海通证券11月29日公告称,经核实,此次调查的范围是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规定之嫌。

未按规定审查违规配资遭处罚

2015年9月央广网报道,证监会在例行新闻通气会上对、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等四家券商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等违法违规案件,以及坐商期货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四家券商对外部揭露了明创系统、同花顺系统等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没有进行软件许可、并未对外部系统揭露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的客户的真实情况缺乏了解等等,违反了多项相关规定。而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和广发证券在7月12号证监会发布清理配资的通知后,仍然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客户相关的违规交易,所以应从重处罚。

在处罚方面,四家券商都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以及3倍的罚款。从处罚金额上看,海通证券被罚的最多,没收了约2865万元,罚款大约是8596万,并且对各个相关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处分,以及5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

216亿回终止股民感觉被欺骗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2015年7月8日,海通证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或H股股份,预计可回购股份不超过11.5亿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18.80元/股。预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16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在当时的公告中,该方案实施的先决条件非常简单,“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方可实施。”

2015年9月21日,海通证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近100%“赞成票”通过了回购计划,但同日海通证券发布关于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称,本次回购将在获得上述债券持有人会议全部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这一新增加的审议流程立刻遭到中小股东及市场的质疑。从政策来看,回购计划确需通知债权人,但是否需要“债权人审议”却值得商榷。从海通证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所提及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来看,也并无针对回购计划的特殊审议要求。但无论如何,最终,增加的这一审议流程却直接导致216亿元回购计划的流产。

据《北京商报》报道,不少投资者在股吧中表达了不满。“就是因为有回购计划才买的海通,到现在亏损36%,我的损失必须连本带利赔偿”、“言而无信”,而北京一位投资者还对海通证券相互矛盾的前后表述产生了质疑。

据《大众证券报》报道,杭州投资者张先生表示,11月2日,海通证券召开债权人大会,没有通过回购方案,他就知道回购肯定会破产。“很明显,公司增加这么一个审议环节,就是为了阻挠回购,所以我也没必要坚守下去,随后就卖掉了,亏了将近四万。” 虽然已经不再持有股票,张先生仍然感到很愤怒。“公司要不发回购公告,我也不会买公司股票,公司这么做就是在欺骗。如果有人挑头,我肯定会起诉海通证券,实在是太过分了。”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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