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资金存管:关键应找准利益最大公约数
2015-09-24 14:07:16 来源:新浪财经

日前,央行[微博]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P2P等互联网金融机构应选择银行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原来专注P2P资金存管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转而寻求与银行开展合作,共建P2P资金存管新生态圈。

应该说,第三方支付机构管理P2P资金这种态度和方向转变是正确的,有利实现P2P资金封闭安全运行,更有利推动P2P行业整体金融风险防范水平提高。但这么做也对P2P行业带来两大问题:

一方面,会引发P2P行业自身担忧:一是担心银行现有后台系统交易信息处理效率,难以满足P2P机构产品创新与实时交易资金快速到账的需求,严重制约P2P产品创新和服务高效运转;二是害怕银行资金存管服务会将其真实高坏账率暴露出来,无法掩盖其通过资金池借新还旧模式。

另一方面,尽管第三方支付机构积极联合银行健全新的、合规的P2P资金存管模式,不少银行会考察P2P机构注册资本、股东背景、业务量、技术团队实力与风控模式,并将P2P机构业务模式是否与银行互补、近期是否存在负面舆论信息等纳入一票否决制考核标准,而能满足银行考核要求的P2P机构,占比并不高。

上述两大问题,直接关系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能否落地生根。因而,积极探索并推出P2P资金存管机制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而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推出与P2P平台、银行三方合一资金运行监管体系无疑起到了监管先导作用,但要确保资金存管体系进一步安全可靠,关键在于找到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与P2P平台三方利益最大公约数,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资金存管利益制衡机制。

从当前看,应形成三大利益最大化联盟:

首先,银行与第三支付机构利益最大化。双方就P2P平台资金存管安全签署协议,第三方支付机构担任技术辅助,提供支付结算、技术咨询、服务定制、运营维护等服务,协助建行更高效地完成所有借贷资金在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存管账户之间的划转。

同时,第三方支付机构对每笔交易资金划转准确性、借贷双方客户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银行资金存管系统也应对借款协议信息流和实际账户资金流进行审核,避免出现客户交易资金被挪用。这既能保证P2P机构客户资金直接进入银行专项账户,而不再是第三方支付公司备付金账户,有效规避了资金由第三方支付存管政策障碍。

其次,实现银行存管风险可控与P2P平台业务发展创新可实现两者利益最大化。建立银行与P2P平台信息交流与协作平台,规定P2P平台将项目信息、用户信息、交易信息及其他必要信息及时传递给银行,供银行进行信息记录及后续交易资金核验时使用,确保资金存管信息准确、及时和透明,有效堵塞风险隐患,以避制约P2P业务创新与发展。

同时,银行消除对风险过度担忧心里,降低资金存管各种隐性门槛,力争将绝大多数P2P平台资金纳入存管范围,确保P2P全行业安全运行。

再次,建立三方相互监督协作平台。既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P2P平台开发一个统一资金运行监管系统,能将资金业务活动通过网络平台随时查看和对照,让三方及时掌握资金运行动态,做到防微杜渐,把一切资金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P2P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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