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针对用户“打赏”的30%抽成可能取消。
7月18日,几家中国互联网公司高管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透露,苹果公司正在考虑允许用户向原创作者“打赏”时,不再强制通过苹果应用商店(App Store)的“应用内购买”(In-App Purchase,简称IAP)机制进行。这些高管匿名接受了澎湃新闻的采访。
除了上述几家公司,还有游戏开发者也听说苹果可能在近期修改针对打赏的规则。
如果消息属实,这意味着,苹果公司将放弃将“打赏”(又称“赞赏”)理解为“应用内购买”的消费行为,继而放弃对其进行30%的抽成。
苹果今年6月发布的新版App Store审核规定称,通过虚拟货币的打赏,应当被视为应用内购买,苹果将从中提取30%的分成,而且必须走苹果支付渠道,被业内称为缴“苹果税”。
根据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拟发布的更新版《App Store审核指南》,苹果近期计划在其现有的打赏规范下,增加了一条内容:“App可让个人用户能够在不使用App内购买的情况下,向另一位个人赠予P2P货币式礼物,但需满足以下条件:a) 赠予者完全自主的决定是否进行赠予,b) 获赠者收取100%的礼物金额,c) 礼物没有对应或包含接收任何数字内容或服务。”
苹果官方尚未对上述消息置评。不过,有接近苹果的人士称,有关打赏政策的调整还没有明确说法,“情况比较复杂。”
截至发稿,苹果官方没有回应。苹果开发者官方网站的《App Store审核指南》条款还没有更新。
一家互联网公司高管透露,中国监管部门接到举报,正在就打赏一事约谈苹果公司。另有一名知情人士也听闻了这一消息,但不了解举报人和举报详情。此前多位学界专家认为,苹果此举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华尔街日报5月的一篇报道曾提及,一家公司已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汇报该情况,但当时工信部回应称,不会介入。
打赏、赞赏、小费等付费服务功能,是中国互联网的一大特色。从2016年开始,微信、映客、今日头条等中国互联网产品开通“打赏”功能,用户如果喜欢作者和主播发布的内容,会根据心情给一笔费用不等的“小费”,带动了直播、知识付费等诸多新兴的商业模式。
在国外,类似Facebook Live等美国直播应用并没有提供这样的功能,Facebook目前允许主播在直播中展示广告,并保留55%的广告收入。
对于中国特有的打赏,苹果和中国互联网公司的理解发生了偏差。
2017年4月,腾讯微信针对iOS版本下架了微信公众号内的用户对作者“赞赏”功能(又称打赏),将苹果和微信在“打赏”功能上的不同理解公开化。
就微信和苹果的博弈情况来看,苹果并不认为打赏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表达欣赏进而转账的方式,而认为,这是读者购买文章阅读的销售行为。
6月11日,苹果在开发者网站正式更新了《App Store审核指南》。新规指出,iOS软件可以使用软件内购买来让消费者面向数字内容的提供者支付“小费”。相关的软件不得采用其他的按钮、外部链接或者其他方式,让消费者使用苹果之外的支付渠道。
知乎、映客、陌陌、今日头条、微博问答等改变了用户打赏的支付方式,而微信iOS版本的打赏功能则一直没有上线。
据澎湃新闻了解,关于打赏问题,微信一直在与苹果协商,试图找到新的解决方案,达成替代协议。不过,目前双方还没有最新谈判进展。腾讯微信团队尚未听说苹果将修改打赏规定。
腾讯董事会主席兼CEO马化腾曾表示,腾讯与苹果之争,实际是一场误会,“大家的目标都是一致的,只不过科技的发展使得一些业务边界越来越模糊,互联网企业与硬件厂商的关系其实是更加紧密。”
不过,舆论在近几个月一直在发酵。苹果公司推出打赏新规后,在中文互联网世界遭受用户批评,很多原创作者因此收入减少,而用户向作者打赏时表示,支付体验不及直接跳转微信或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工具流畅。
7月17日,一家互联网公司高管向澎湃新闻透露,该公司iOS产品的打赏功能一直没有暂停或接入IAP,就是在等待博弈结果。
此前,知名IT律师赵占领表示,苹果此举是为了强制推行自己的苹果支付产品,涉嫌滥用其在IOS操作系统的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进行搭售商品,不仅损害用户和应用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支付工具厂商的合法权益,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及时启动反垄断调查。
不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孙彦认为,苹果公司的“打赏”抽成行为合情合理:“苹果系统为了坚持他封闭的原则,就需要制定一些规则,要通过一定的渠道来收取一定的利润,来维持系统正常的运转。”
综合苹果年报与外媒的报道,征收“苹果税”的App Store 2016年收入为285亿美元,其中属于苹果的三成收入约为85亿美元,占苹果公司整体收入的4%左右。
与增长有些疲软的苹果手机不同,App Store的收入一直逐年大幅攀升,2016年就比2015年提高了49%,2015年又比2014年提高了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