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商报 刘倩雯
昨日,本报重点报道《5000亿住宅维修资金部分沦为“生财工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过,武汉还有部分市民不知道房屋维修金是怎么回事。长江商报记者就此采访武汉市房管局,询问武汉市住宅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武汉市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此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解读。
屋面渗水可以动用维修资金
前日,一场暴雨清洗武汉空气,有人欢喜有人愁,青山某小区好几位业主的房屋的墙壁就被冲刷成另一副模样。该小区已投入使用十年,过了房屋质保期,房屋各种问题随之而来,最让居民烦心的是屋面渗水严重,这次暴雨过后,甚至造成了内墙体发霉。业主们很困惑,谁能负责维修呢?屋面渗水能否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又该如何申请?
“房屋维修资金本来就是业主为自己的房子买‘养老金’。”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解答到,“维修资金是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过后维修、更新改造的专项资金。小区屋面渗水属于可以动用维修资金的范围。”
但在具体使用过程中,需要小区业委会组织全体业主进行投票表决,需要维修的房屋面积超过了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且超过业委会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表决通过后,可向区房管局提交相关资料,即可动用维修资金予以维修。
资金由“出纳”和“会计”分责管理
截止2013年12月底,武汉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总量为83.29亿元,其中2013年全年新增归集额16.05亿元。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总量为1.34亿元,使用笔数为1330笔,其中2013年全年新增使用3554.14万元,新增笔数376笔。
其资金由两个部门共同使用管理,其中,房管局物业科负责相关使用、审核工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则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两个部门的工作更类似于“出纳”和“会计”。
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维修资金积累多,是因为房屋前10年需要动用的维修资金比较少,10年后使用量开始增加。记者从相关数据了解到,武汉市从2003年到2008年总共才动用了947万元,2009年就攀升到1055万元,2012年增加到3691万元,年使用量从百万元级到千万元级,仅用了6年时间。
紧急情况可由物业先行垫付
“使用还是挺方便的。”洪山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雷先生介绍说,该小区对于房屋严重漏水,影响业主正常居住生活的,会通过应急维修程序,由业委会凭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勘查意见直接申请维修资金,无需通过业主投票表决。“向区房管局申请维修资金手续有时会比较繁琐,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会代付相关费用再报销。”
不仅是房屋漏水,为畅通紧急维修渠道,《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还规定,当发生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楼梯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和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紧急情况时,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可以不通过“双三分之二”业主的表决程序,直接向区房管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此外,当发生紧急情况且危及公共安全,如业主委员会不主动申请维修资金,由区房管局按规定程序组织代修。当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时,由原来的要求业主续筹维修资金后才受理申请使用,调整为按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据实支付,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