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被欠1500万工程款 南京凯盛被疑为假总包
2015-09-21 15:56:13 来源:新浪财经
“总包方”南京凯盛被质疑是假总包。 “总包方”南京凯盛被质疑是假总包。 手持判决书的包工头俞保松。 手持判决书的包工头俞保松。

16岁就出来做泥瓦工,从工人到小包工头,诸暨人俞保松在建筑工地熬了近50年,本指望着做完最后一个工程以安度晚年,没想到却深陷讨薪危机,由于涉及巨额垫资款,又讨薪无门,俞保松称只能靠借债度日。到底是谁欠了俞保松的薪水,他又该向谁去讨?商报记者为此展开了调查。

  ■执行困难

  终审判决是喜还是忧?

2015年8月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院)经过近一年的审理,终于做出了终审判决——(2015)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536号,判决书第三条明确写道:上诉人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凯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支付俞保松价款1565万元。判决书中还写道:南京凯盛有关事务均由瑞松置业(上海瑞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出面处理,南京凯盛实际系由瑞松置业实际控制,故瑞松置业在本案中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俞保松称,虽然他的多项诉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不管怎么说,长达近4年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取得了法律的支持。”按理说,俞保松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可是他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生效的法律文书能不能顺利执行,还是一个未知数。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法院的终审判决,可是判决能不能落实,血汗钱能不能讨得回来,我心中没底。”俞保松告诉商报记者。

记者了解到,一中院判决之后,法院依法查询了俞保松提供的南京凯盛的数个账户。结果发现,该公司账户均为空头。记者通过百度[微博]搜索南京凯盛,发现南京凯盛已经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在失信详情清单中,南京凯盛对外欠款主要有4笔,涉案金额最低6万元,最高130多万元,其中3笔为全额欠款。

换句话说,南京凯盛账上没钱,要兑现法院判决,支付俞保松1500多万元的工程款成了难题。“南京凯盛只是挂挂名头,瑞松置业形同虚设,真正应该支付工程款的东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东渡国际)不来买单,谁来买单?”俞保松说。

东渡国际又是谁?它与南京凯盛又是什么关系?

据一中院终审判决书第二页显示,2008年初,房地产项目“海派青城”立项,瑞松置业向社会公开招标,南京凯盛中标,南京凯盛又将海派青城8号楼、10号楼以及人防地下室部分(争议工程),共计2万多平方米内部分包给个体承包人俞保松。至此,“海派青城”各方责任主体明确,瑞松置业为建设方与发包方,南京凯盛为施工方与承包方,俞保松为分包方。

让俞保松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工程从施工到一中院终审判决前后长达近8年,由于工程增量、工期延后、结算标准等各种原因,从2008年3月投标到2011年6月正式竣工,原本350天工期的工程最后耗时1200天才完工。而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于存在诸多分歧,俞保松却拿不到剩余的工程款,于是与南京凯盛展开了一场马拉松式的官司,从2012年初开始诉讼,历经松江法院一审、上海一中院发回重审、松江法院重审、上海一中院终审共4个回合耗时近4年。

为探明真相,记者先后采访了南京凯盛、瑞松置业与东渡国际等相关单位。

俞松保的施工工程所在地在松江新桥镇。记者驱车来到该镇新镇街1058弄,这是一处由多幢独立楼盘组成的大型社区,社区门头上“ddi海派青城”几个大字尤为引人注目,从进出的人流以及房屋阳台上晾晒的衣物来判断,这个社区人气比较旺盛,楼盘空关率较低。

记者从附近居民处了解到,这座社区为海派青城一期,附近还有海派青城二期、三期。海派青城网上公开资料显示,该社区开发商为上海瑞松置业有限公司(瑞松置业),物业管理方为新东渡物业。据俞保松说,瑞松置业与新东渡物业均为东渡国际实际控制,可以肯定的是,“ddi”正是东渡国际的标识。

东渡国际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1989年,董事长为李海林,总部位于上海普陀区云岭东路651号,是一家大型多元化投资集团,地产开发是其核心业务,公司专注于青年人居的开发,海派青城正是东渡国际青年社区代表产品之一,俞保松则是海派青城三期实际施工人之一。

  ■层层迷雾

  南京凯盛难道是假总包?

为了讨要争议工程款,2012年元月,俞保松曾经在个人微博上(俞保松腾讯微博地址http//t.qq.com/yubaosong999)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带领农民工讨薪。

在公开信中,他将矛头直接对准东渡国际,并指责东渡国际利用“假总包”、动用暴力干预工程,恶意拖欠工程款,围绕《包工头公开信 带领农民工向开发商讨薪》,俞保松微博讨薪曾引起网络热议。

腾讯财经等多家媒体对俞保松微博讨薪事件进行了跟踪报道,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微博]也转发了俞保松的微博,并发表评论:“春节临近,到底谁的年关难过,开发商还是农民工兄弟?”

东渡国际官方微博回应称:“由于海派青城建筑承包商俞保松散布不实言论,对我集团造成名誉伤害,集团已将相关情况提交律师,拟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微博讨薪之后,俞保松与东渡国际有多次协商,但是3年过去,问题却没有得到最终解决。俞保松坚持认为,个人依然受到不公待遇,其中一个焦点就是该向谁讨薪。

“从法律程序上讲,我确实应该向南京凯盛讨薪,但是自始至终,我与东渡国际直接接触,海派青城是东渡国际自包自发的工程,南京凯盛只是一个假总包而已,并上了上海建筑市场黑名单,早在2012年就被清出了上海的建筑市场,有媒体报道此事。施工近4年,凯盛没有向工地派过工程管理人员,东渡国际还利用虚拟公司瑞松置业规避风险,也使得我讨债无门。”俞保松说。

南京凯盛真的是俞保松口中所说的上了上海建筑市场黑名单并是“假总包”吗?记者从网络上搜索到了2012年5月上海《城市导报》B4电子版发表的《有6家企业被清出上海建筑市场》文章,其中南京凯盛确实因为欠薪纠纷被名列榜首。

记者专程赶赴南京白下区石门坎路117号大地豪庭10幢四楼、南京凯盛总部进行实地采访,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当记者来到该地,正好碰到有民工在上门讨薪,并且情绪很激动,记者利用前台提供的联系方式,打电话给南京凯盛董事长周馍其、总经理许荣科,均没有得到回应。经再三说明来由之后,南京凯盛综合部的葛主任接待了记者一行,并就一些问题作了回应。

“海派青城工程,确实是俞保松与东渡国际直接接触的,瑞松置业也是东渡国际实际控制的。在当时,俞保松与东渡国际的关系要超过南京凯盛与东渡国际的关系,我们在工程上也派出管理人员,但是我们只是象征性的,因为俞保松与东渡国际走得更近,我们当时根本插不进档。”

当被问及俞保松被拖欠的工程款应该向谁要时,葛主任说:“按照合同,应该向南京凯盛要,不过东渡国际若不给南京凯盛打工程款,我们也没有钱支付给俞保松。”

临走之时,记者给南京凯盛留下了一份书面的采访提纲,并请南京凯盛就“南京凯盛是否是俞保松所说的‘假总包’”等问题,在5个工作日之内回复本报。截至发稿,南京凯盛并没有对本报有任何形式的回复。

为了证实东渡国际与自己实质性的关系,俞保松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材料原件——《关于俞保松信访事项的有关情况汇报》。这份材料盖有松江区新桥镇信访办的公章,内容是新桥镇信访办上交给松江区信访办的材料,材料中调查情况部分这样写道:“由于南京凯盛项目部没有工程管理人员在现场,实际上建设单位同俞保松发生工程建设关系。工程管理人员都是东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人员,况且人员调动频繁,2011年8月份民工闹事后又换了管理人员,我镇找项目部协调难于进行。”

  ■牵线木偶

  瑞松置业竟也是个壳?

为了让东渡国际承担连带责任,俞保松在向法院的诉讼中,坚持将其纳入第三被告,并提供相关证据链。

上海一中院查明后,认定南京凯盛系瑞松置业实际控制,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法院认为,俞保松没有充足证据证明东渡公司滥用瑞松置业独立法人地位逃避债务,故不支持俞保松将东渡列入第三被告的诉求。

按照法律程序,如果是南京凯盛无力支付俞保松工程款,建设方瑞松置业就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但似乎也轮不到东渡国际承担连带责任。

一中院终审判决第五项判定:瑞松置业对上述第三、第四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施工方南京凯盛无力支付给俞保松的工程款及其利息前提下,应该由建设方瑞松置业连带偿还)。

但俞保松坚持认为,瑞松置业也是个“壳”,作为项目公司,是真正的发展商东渡国际的“壳”。事实上,俞保松也委托律师查询过瑞松置业名下的资产。现金几乎没有,资产有一点,但都处于银行抵押状态,像俞保松这样的债权人几乎不可能实现债权。

他说:“瑞松就是个壳,有名无实。和我谈项目的时候,他们都说是东渡国际的人,从没有说过是瑞松置业的。”

俞保松认为,实际上海派青城项目由东渡国际直接控制的。

他向本报提供了3份材料,一份是东渡国际付款审批表,表中显示如下内容:项目名称是上海海派青城;收款单位是胡亭其、陈洪旭;付款理由说明为上海海派青城工地清洁员胡亭其、陈洪旭2008年6月至2008年10月工资尚未支付。现其费用已分摊完毕,特此申请先支付两人工资15000元,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在相关负责人签字栏目里面共有9人签字同意,其中松江项目公司有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现场造价师、财务、副总经理、总经理5人签字,其中项目公司总经理一栏为张爱华签字。

俞保松称,张爱华当时公开身份为东渡国际副总裁,其他4人为东渡集团工程设计中心、成本控制中心、财务中心、集团总裁签字,集团总裁为东渡国际法人李海林。

俞保松认为上述材料充分证明,海派青城连清洁员这样最基层岗位的付款结算也是由东渡国际一手控制的,完全是跳过瑞松置业这个所谓的“空头开发商”。

另一份文件则为关于海派青城的“会议纪要”,文件所用纸张有东渡国际抬头,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主题为俞保松施工队历史遗留问题协调会,地点为集团10楼中会议室(1),与会人员为张爱华、王若勤、殷培勇、王琳、葛斌、俞保松,记录为殷培勇,主持人为张爱华,落款均有与会人员签字,俞保松称张爱华当时身份为东渡国际副总裁。

第三份文件为“岗位调动通知书”,内容主要为关于殷培勇岗位调动通知,“因集团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4月26日将您调至上海松江项目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松江项目公司工作。任职期间,工作向集团总裁李海林汇报。”通知落款为东渡国际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并盖有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公章。

俞保松认为,即使是发生工程款纠纷的协调阶段,和他协调谈判的始终是东渡国际的代表。而那份岗位调动通知,则是从另一个侧面显示项目管理人员也是由实际控制的东渡国际行使任命权,而不是所谓的发展商瑞松置业。

为求证瑞松置业是否真实存在,记者首先通过网络查询,结果显示,瑞松置业为东渡集团下属松江项目公司,公司具体地址为松江区新桥镇新北街402号216室。记者随后赶赴该地,发现该地已经成为空地,新北街门牌号直接从300多号直接跳到406号。记者经过多方打听到402号原为上海新闵经济发展公司,该公司迁册到新桥镇政府对面的新站路361号。记者随后来到该地,发现上海新闵经济发展公司已经改抬头为上海新闵经济开发区,主要是为企业提供注册、变更、代理开票等系列业务。

记者向开发区工作人员询问,是否有瑞松置业在此地注册,开发区胡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有可能是一个虚拟注册的公司地址,地址会换来换去的,要查它的具体情况,只能去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室。”

记者随后来到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室查询,档案机读材料显示,公司住所依然在松江区新桥镇新北街402号216室。瑞松置业办公地址究竟在哪里,一时间成了谜团。

  ■前程漫漫

  讨薪之路依然充满变数

为了进一步求证东渡国际与南京凯盛、瑞松置业的实质关系,记者来到上海普陀区云岭东路651号东渡国际总部进行采访,东渡国际品牌部史小姐接待了记者一行。

史小姐说,她对此事也不是很清楚,需要法务部相关负责人出面解释,但称法务部人员在开会,不方便接待。记者亦给东渡国际留下了一份书面采访提纲。

主要问题为:在俞保松工程施工过程中,与俞保松实际接触的是否是东渡国际,而不是承包方南京凯盛?南京凯盛说,俞保松与东渡国际关系更近,南京凯盛只是走走形式,贵司又如何看待?

史小姐代表东渡国际在邮件中回复:关于俞保松事件的判决结果页已于附件。然而,附件内容主要反映的是俞保松与东渡国际的名誉侵权官司,而并非是记者想了解的工程款纠纷官司。为了讨薪,俞保松曾经在微博上发表对东渡国际的评论,法院判定俞保松微博内容涉及到对东渡国际的名誉侵权。判决书中写道:本院希望上诉人能够控制情绪,相信国家和法律会公正处理,切勿采取过激手段而使矛盾激化。也就是说,对于记者采访的工程款纠纷,东渡国际方面完全没有回答。

截至发稿,俞保松讨薪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这是我合法所得的血汗钱,也是我还债养老的本钱,我靠着2分利息的高利贷垫资7年,讨不到钱就意味着家破人亡,不管讨薪之路怎么艰难,我都会坚持到底,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俞保松讨薪之路依然充满着变数。

  ■法律意见

  “假总包”必须坚决打击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陈荣主任律师认为 在建筑工程行业,法律规定严禁“假总包”,但“假总包”又屡禁不止,究竟是谁造成的?问题主要出自开发商。“假总包”不仅无法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更直接造成农民工与包工头讨薪艰难,开发商是有重大责任的,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现有情况反映,在“海派青城项目”中,总包方南京凯盛没有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工程由实质开发商东渡国际实际控制,南京凯盛明显为“假总包”,由此造成包工头俞保松讨薪艰难,开发商东渡国际应该承担责任。

包工头俞保松讨薪不是个案,包工头与农民工一道讨薪成为最近几年建筑行业新常态,其实包工头本质上只是相对强势的“农民工”,夹在总包与农民工之间,同样是弱势群体。没有用工资格的包工头在整个建筑市场链条中,地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既不能保护自己,又不能保护工友,他们很多人像俞保松一样,不断地接工程,不断地垫资,又不断地被拖欠工程款,最后形成恶性循环。

虽然现有法律没有明确包工头的地位,但目前的建筑市场,“包工头”角色的存在是客观现实。否则,整个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转将存在较大问题。目前,对普遍存在的包工头现象,立法方面视而不见,在司法实践上,包工头和农民工的利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从而也无法保障建筑工程品质,并影响社会稳定。

  ■记者手记

  利用有限公司作为挡箭牌是恶劣行为

按照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可是在合同的实际签订过程中,合同主体之间往往不平等,有弱势与强势的差异。

就如同本文中的俞保松,作为一个自然人,他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面对的是一个相对强势的公司,无论是面对南京凯盛、瑞松置业,抑或是东渡国际,他只能做出被动的选择。合同相对方可以对其施加影响,实质上属于从属关系,为非平等主体。甚至于,作为自然人的俞保松根本无法区分与他谈判的合同相对方究竟是代表东渡国际,还是代表瑞松置业。因为最终与俞保松签约的是根本不存在的南京凯盛,与之谈判的那些自然人所代表的究竟是哪一家法人,俞保松根本没有能力辨别。真正的幕后实际控制人通过一个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在前面层层设防,怪不得俞保松讨薪这般艰难。

但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尤其是农民工的工程款。无论是南京凯盛、瑞松置业,还是东渡国际,总要有人还钱。以合同和有限公司的独立地位为挡箭牌,试图逃避付款责任,终究将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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