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法学家李开发
世道白云苍狗,前途茫茫。地球上从几百万人口,到几亿人口,再到现在的七十多亿人口,发展迅速,不知几十年后人口要跨越一百亿。几个人的时候还可以协调,但几十个人几百个就需要法律了,况且现在是几十个亿人口。因为人多了就需要规范,就需要法治,否则就乱成一锅粥。
中国的法治进程和世界各国一样,从先秦的出现的儒家法家道家墨家,还有农家,兵家,阴阳家等等,考虑解释世界和治理世界。其中做为法学的起源的主要有儒家、法家、道家和墨家。中国讲究君臣父子,讲究三纲五常,讲究忠孝节义。儒家讲“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说的是祖宗孝道与伦理纲常对社会的规范和净化作用。到了现代,五颜六色,各种形态文化影响,人心不古,特别是近三十多年来,我们许多人贪赌贿淫,只知赚钱,不顾伦理道德,不顾社会环境、不管合法与非法,一切向钱看,带来了许多问题,于是更需要法治、需要法律界人士,尤其需要法学家,手持天平,匡扶正义,给社会安宁与祥和。为此,我们专门造访了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法学家李开发,请其谈谈如何做一个法学家,法学家如何处理社会与法治的有关问题。
王楚渝:关于法学家,虽然有种种说法,但莫过于法学家自己说,这才是叫正道。请问李教授,关于法学家的概念及其定义有那些?
李开发:法学家,说的是这样一群人,他们是学习法律并且研究法律的,是法律人群的姣姣者,是法学领域璀灿的明星,他们刻苦钻研理论并在重要领域上有突出建树,或者是某一学科的开创者。或者,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够在在实践中脱颖而出,他们有着极强的思辨能力,能找准痛点,找准弱点,一击定胜负,能够在众人皆醉时依然清醒,在众人退守时、唯唯诺诺时、或者趋炎附势时,能够守住心中的正义,慷慨陈词,能够为真理说“不”,能够为了人民的利益勇敢向获利者说“不”,能够敢于向权威说“不”,那怕失去生命在所不惜。
李开发:他们或立法,或立言,或立行,是恪守真理和信条的那种人,是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的“人”,他们“为天地立心,为生民请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他们是有远大志向和投身实践并且勇于担当的大思想家和大实践家。
学法的人,能成为法学家者少之又少,成为著名法学家者寥若晨星。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法律是个职业,只有对那些有理想、有信念、有担当、我以我血荐轩辕的人,才配称做为著名法学家。
在中国历史上,有忠于法学、追求真理、舍身求法的人。
孟子在政治家治国方面,他说,“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他谈到正义时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他的名言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是古代法学家的集大成者。
在宋代,有许多法治人物,诸如包拯等。包拯以廉洁著称,他执法严峻,不畏权贵。任监察御史及知谏院时,为肃正纲纪,惩处贪官赃吏,他弹劾贩卖私盐以牟取暴利的淮南转运按察使张可久、弹劾王逵。王逵曾数任转运使,巧立名目盘剥百姓钱物。王逵与宰相陈执中、贾昌朝关系密切,又得宋仁宗青睐,故有恃无恐。包拯连续七次上章弹劾,最后一次更直接指责仁宗说:“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于一王逵则幸矣,如一路不幸何!”其言激切刚直,朝野震动,舆论汹汹,朝廷终于罢免了王逵。
在近现代,我国出现了一些声名卓著的法治人物。例如,清末沈家本,法学家,大力提倡推求法理、重视法学研究。他把法理学研究看成是法律工作的先导。要明法必须先要明理,而明理的重要途径就是提倡法理学研究。沈家本认识到近代各国法律著作浩如烟海,在庞杂的法律著作面前,法学家只有“会而通之”,才能做到“折衷而归一”,寻找到切中时弊的药方。
民国的梅汝璈,著名法学家,曾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了审判对20世纪30~40年代发生于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大规模侵略战争负有主要责任的日本战争罪犯的工作,同庇护日本战犯的势力进行了坚决而卓有成效的斗争。 在历时两年半开庭818次的漫长过程中,梅先生始终坚持法律原则,有礼有节,在“法官席位之争”、“起草判决书”和“坚持死刑处罚”等关键时刻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赢得了世界的赞赏与尊重。
我国民法学泰斗、中国政法大学名誉校长江平
建国后,我国自己培养的法学家,以江平、陈光中、高铭喧、王利民、张明楷、朱苏力、贺卫方、郭道晖、韩大元、赵秉志、葛洪义 舒国滢,周轲,沈宗灵,孙笑侠,曾宪义,张晋藩 、许崇德、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 、马怀德、童之伟、陈兴良、顾肖荣 何秉松、梁慧星 吴汉东、 徐静村、樊崇义等,当然,正如你们所说,我也是其中一员。他们的事迹人尽皆知,不用提了。”
中国法学讲坛举办的许霆ATM机取款案研讨会,金融界报道
作为一个法学家,我说说我自己的感受。
第一,法学家有着铁肩担道义的责任。我们嫉恶如仇,如芒在背,如梗在喉,不吐不快,这是由著名法学家的性质决定的,尤其是被冤死的刑事犯更加凄惨,比如聂树斌冤案,等了二十多年。漫长的等待,那个冤魂啊,不舍昼夜,绕梁而居,这是一般人所看不到的,但是你听得见那冤魂在诉说。我们做法律的人,都应当听得见那不屈的啼哭。我们法学家是悲天悯人的一群,具有同理心,以已心度他人心,想他人所受的苦难,从而铁肩担道义,做那种不折不挠、思难求进的真理追求者。聂树斌冤案,在2015年5月那个舆论真相不明、恶势力依然气势嚣张的岁月里,我是夜里继日,研究案情,拿出近万字的两篇分析报告,发表在主流媒体上,向聂树斌冤案坚决说不。遥望当年的复杂的翻案经历,正义与非正义的角逐,多次正义的呼声得不到赞成,案件沉入水底,人们盼望着光明。人们在呼喊,发出自己的声音,这个声音越大,越震撼人心,越长久,这个案子就不可能一直沉于水底。
那么这个匡扶正义、济困扶危这种使命要求我必须站出来。虽然我依然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我们的发言,我们遏止罪恶的声音,还要起到到一丁点小作用。一丁点,一丁点,终于汇成洪流,最终为纠偏起到决定的作用。
参加《2005 北京全球财富论坛》,胡锦涛在大会致词,李开发在会上发言
?我作为主流法学家,我必须说话。别人不说,人家不说有他的道理,比如他没有仔细研究案情,比如他知名度不如你大,你说了就有许多人听得见,其它人说了可是扔到水里的一块石头,连个声响也没有。也有人对黑恶势力害怕,但是我要公开发表,我能不怕吗?实际上也怕,因为这些恶势力什么都干得出来的。但是,我以我血荐轩辕,这是理想,为了理想我们不怕。我在主流网站上发表文章,还在我的十来个博客上转发,努力驱除妖孽,声张正义。新浪网和和讯网是全国最重要的网站之一,我把文章给了他们,他们公开发表,影响老大了。
王楚渝:我知道了,法学家的第一责任是担当和使命。
李开发:第二,法学家应该是事实讲话,用证据严密的逻辑来一条条证明事实,不能大而化之。我对聂树斌冤案的辩护就是如此。要充分必要,把证据一条一条固定下来,摆事实讲道理,让正义的呐喊与事实证据相绑定。
李开发:在聂树斌冤案中,有一个王书金案,王书金确认自己是聂树斌杀人案的凶手,一案两凶,这时候,我把王书金的口供,犯罪的现场,犯罪的过程,犯罪的细节相互印证,完全吻合,原来这案件王书金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这里面有七个方面的细节,是和聂树斌杀人冤案完全不符的,而和王书金的案件非常吻合。法律要较真,就得要用细节、证据征服一切,否则等于白说。
聂树斌冤案平反和李开发关于聂树斌的一篇文章
我们有一种同情心,同理心,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我们这个义愤填膺的感觉比他人要强,但是法学家一定要能从法理上、证据上、细节上阐明事实,指正犯罪。
王楚渝:在当下,冤假错案并不少,但是你象聂树斌案这样,用自己的缜密的观点和严谨的证据来说明事实真相,像您这样的人不多,不惜自己的品牌与名声去撞击冤假错案,我特理解,是很正义很有冲击力的。我要为您这样的法学家点赞。
李开发:第三,法学家的法律知识渊博,超乎平常,并且能超常发挥。这是法学家的又一个特征。做为法学家的法律理论和实践是非常丰富的,不骄不躁,平易近人。
第四,法学家应当坚持真理,坚持法律,不折不挠,坚持不懈,始终不渝,一以贯之,直到最终胜利,尽自己的所能,做为冤假错案平反的事。奋斗着是幸福的。这是法学家主要的四大特征。
第五,法学家应该力求弄懂经济,并且虚心向经济学界讨教。
?这一点很重要,我们这个社会里的刑事案件,百分之七十与经济行为有关。因此,法学家要努力研究经济,争取弄懂经济,通彻地了解经济行为和经济过程,从而确定这种经济行为是不是犯罪,这一点尤其重要。近几年有许多冤案,主要就是司法人员不懂经济而且不学习经济造成的。法学家应该力求成为通才,成为经济学的通才。
李开发:这里举几个例子。2006年,我和我的朋友们积极支持并提交材料,提出修改交强险条例,举办听证会,获国务院领导关注。交强险案的法规原来有重大缺陷,听证会的结果更证明了交强险的原有条款极不合理,改革迫在眉睫。
在听证会上我第一个发言,受到广大读者关注。交强险的法规经过大幅度修改,为全国开私家车的人赢得了权利。原来的交强险保费下降了35%,保额上升了60%。这是全体人民的公义,值得去奋斗。同其它案件一样,我从事这项工作,没有任何报酬。
王楚渝:听说在全国人大通过《反垄断法》时,你也在宣传上出了力
李开发:是的,宣传工作我在行。在2007年,我依照有关领导的要求,积极在各个大学演讲,宣传反垄断法的好处,宣传市场经济与反垄断的需要,我的文章在报纸网站上宣传,效果特别好。后来,全国人大终于顺利地通过反垄断法。这也是公共利益,没有个人的得失好恶。到了10年过去了的时刻,当时我的演讲关于反垄断法的文章依然大量在网上,我的题目是,《反垄断法**,恶的市场经济有望结束》,这个也是事关公共利益。
王楚渝:关于法治,你有许多典型案例,能不能给我们大家介绍一些?
李开发:有许多案例,其中有几个是典型案例。举一个例,2008年,在广州有一个青年许霆ATM机取款案,柜员机程序混乱,许霆在柜员机上操作,以一百七十元的代价取了17万元。广州中院一审判决无期徒刑。我在网上发声,希望广州中院判其无罪。后来,刚好中央台采访我,我认为这个个案符合无罪条件。接着我们召开了中国法学讲坛,我们五位专家齐齐发声要求判处许霆无罪。
在此情况下,最高法院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法律专家认证会,邀请全国十五家大学法学院院长来参加,加上最高法院的派来旁听的两位大法官,还有我们与当事者家属,讨论结果,在场的17位法学专家赞成无罪。当然这个道理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社会上有不同意见,但我们在会上的意见是一致的。有的人说我是钻了法律的漏洞,其实完全说错了,我只是用新法对抗旧法,用得恰当,得到了应该得到的效果。我们的旧法是三十年前的,经济情况有了巨大的变化,包括柜员机等设备都已经用起来,但刑法还停留在老框架了,就不适应了。
现在把历史性的采访记录如下,我应邀出现在中央台点评广州中院许霆ATM机取款案,在此之前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黄松有明确接受中央台采访,认为判处无期徒刑合理。我用《合同法》、《电子商务法》《民法》等新法律为其辩护,并援引《中国银行章程》来说明我的辩护的正确性。我依据国际惯例,从十个层面为许霆辩护。我说,
这是科技发展新时代新情况与旧法律的对决,科技进步使得行为与手段进步,刑法还在老框架里,滞后于经济发展。
王楚渝:能为我们解释一下,许霆案无罪的理由吗?我和我的同事们都不太懂刑法,尤其是不懂你们法律人一下子是无期徒刑,一下子又无罪了?
李开发:依据《刑法》,这个许霆应该是判刑无期,这是没有疑义的。但是我们是旧刑法,三十年没有多少改动,所以有许多情况不适应了。我是用新法,比如,《合同法》、《民法》、《电子商务法》,还有部分行业的条例,比如,《中国银行章程》这样的文件。这些文件是比较新的,这些文件明确了许霆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因此,我认为拿出来证明许霆无罪是合适的。
李开发:(1)依据《合同法》,许霆持有合法的银行卡,证明其与银行签过合同,因此,无论何时取钱都是正当的。
(2)许霆没有破坏柜员机,一切按程序操作,符合《民法》。
(3)许霆用自己的银行卡取钱,银行卡一进入柜员机,银行立即知道他是谁。说许霆“盗窃”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4)许霆卡上没有钱,但他每次按下1000元,他这个请求权符合《民法》和《电子商务法》。
(5)依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银行按照许霆的请求事项,给了他钱,等于在柜台上提交上报告,银行同意核准他的请求,然后财务结算,放款,直接把钱放入许霆手中,许霆没有一点责任。
(6)依据《合同法》,银行有账,如果银行想要这笔钱,可以向许霆要,钱放在许霆手里可以生利。
(7)根据中国民间千百年来的习惯,偷、拿、抢劫的有不同说法,偷是犯罪嫌疑人拿了主人的物品,主人有可能不知道;拿,是指犯罪嫌疑人取得主人的财物,主人看到了,未制止。抢劫,是主人知道谁拿走了自己的财物,而且动手制止,发生了斗争。而这里,银行显然知道了许霆取钱,是主动把钱交给许霆。
(8)依据《中国银行章程》,“使用自己的银行卡,用自己的密码,一切操作均为合法交易”,许霆在柜员机取款的行为因此是合法交易。
(9)如果判处许霆的行为有罪,那么,许多人因为不清楚银行卡上钱多少,常常由于不小心要取得超过银行卡的存款即为“试图盗窃”,如果一再尝试,则按法律将要做牢,做牢的人多了去了,而且?“盗窃金融机构”的最低刑期也是10年。
(10)一批人明知自己卡上没有钱,却拼命取钱(取不出来),其结果是犯了“盗窃金融机构”,于是就到监狱吃牢饭,平白占用司法成本,这不是太便宜了?
李开发接受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柴静专访
虽然许霆利用请求权取得了银行的钱,但是没有用犯罪的手段,况且他取钱的时刻柜员机记下了他钱的数额,记下了他的银行卡号,了解他的联系方式,地址,银行可以随时向他追讨。总而言之,他没有任何破坏柜员机的行为,他始终是民法上的当事人,不构成犯罪。参照国外的柜员机出事大部分银行自己认罚的事实,许霆案也是可以这样处理的。
这也算是我的法律知识丰富与认证视野开阔罢了。
后来,广州中院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不到一年就释放了。这中间有一个花絮,就是许霆父亲没有付出这个17万。原因是许彩亮坚持法学家的观点,如果判处无罪就还17万元,否则不还。结果是广州运通柜员机公司为其付了这个钱。
李开发:关于和许霆案相似的案件还有一起,是云南的何鹏案。是2001年发生的,被判了无期,已经做了8年牢。2009年的一天,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带着何鹏的父亲何见贵和一家人来到我的办公室。何鹏是2001年遭到柜员机暗算的。何鹏原来是公安专科学校的大专生,有一天他的卡上不知怎么飞来一百万,他于是取了一书包钱拿回家,共44万,不到一个星期交给公安局。后来何鹏被判处无期徒刑,已经在牢里呆了8年。许霆案的影响很大,何见贵知道了结果后,千方百计找到许彩亮,于是许彩亮又把何见贵全家带来北京找到我。这个事情我竟然不敢相信,后来了解了云南玉溪地委政法委书记,才知道情况属实。于是我下决心替何鹏讨回公道。此时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支持我为冤假错案申冤,我在人民大学举办法律认证会,专题讨论何鹏案,连同我们的会议资料和中央台拍摄的录像带,由中央台记者直送云南高院。两个月后何鹏提前释放。具体时间是2010年元月16日,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
王楚渝:李教授,你就凭许霆案的十条辩护词,就足以成为著名法学家了,因为,这是前所未有的判决,而且影响之大,是整个国家的《刑法》。你再和我们介绍一些你的那些惊天大案吧,我们很想知道。
李开发:2012年2月,我们接了一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案,当事双方是中国信达资产,新疆某公司。新疆某公司有中国信达资产投资,因此构成股份关系。新疆某公司是深交所上市公司,公司领导人搞关联交易,将上市公司的钱转入个人的小公司,几个月之内从上市公司卷走上亿元。
两家打起了官司,历时三年,中国信达公司从中院到高院,看不到胜诉的希望。于是求助于我们中国法学讲坛,以求公道。这是中国证监会查处的上市公司。我们的做法,梳理了公司的资料,印成了专集,专家依据专集呈现的事实,进行点评。现场请了多家媒体直播,有凤凰卫视,有搜狐网,新浪网,有中国经济网,有腾讯网等。半天的会议,我们上传的会议文件与证据等多达3万字,广大股民可以根据文字了解全过程。证据严谨,新疆某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实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于天下。数十万股民纷纷致信给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要求给股民做主,严查弄虚作假公司。事情影响太大,中国证监会出手查处,2个月以后,新疆某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低头,退给中国信达资产股份和利息达亿元。这一官司圆满落幕。时到今日,当年的**网页依然可以找得到。
王楚渝:我们听说你在住房保障法方面贡献比较特殊,而且连续6年提出《住房保障法建议稿》,每年发表的时候,都有国内重量级媒体采访。请说说你关于住房保障法的事。
李开发:好的。我非常关心住房保障法,连续六年向国家住建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办公厅提交住房保障法建议稿。原因是一次温总理提出我们确实应该建立住房保障制度,这是我的初衷。
在2007年到2013年的6年时间内,建议文稿受到了新华社、国家财经周刊、东方周刊、新民周刊等国家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这些主流杂志常常连续5版6版刊登记者专访,网民和媒体互动,连篇累牍的评论和读后感,使这个话题成为这个六年内的重要话题之一。
王楚渝:最近你还关注那些典型大要案,给我们讲讲好吗?
李开发:最近的十年,我关注民生大案,关于国内著名的冤假错案,关于老百姓的合法权利受到权势者的侵犯等,我不计较个人得失,尽全心全意去处理,力求取得一个满意的效果。近年来我关注的大案要案更多, 譬如,我们关注的英国公司的代理商与韩国冒牌代理商的官司,连续十年官司没有结果。我们靠法学界权威专家仔细讨论,问责,找出了五六项关键条件,从而一致认为英国公司的品牌代理权有效,一致认为韩国公司是假冒代理,推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韩国公司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