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调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总额度530万千瓦
本报讯 《证券日报》记者28日获悉,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对部分地区调增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
今年全国总计新增530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其中河北、内蒙古、新疆各获70万千瓦的额度,为各省市区之首;另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还获得30万千瓦的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南疆四地州光伏电站建设;其余额度分配为:宁夏、青海、云南各40万千万,山东35万千瓦,安徽30万千瓦,吉林、江苏、浙江、贵州各20万千瓦,湖北15万千瓦,甘肃10万千瓦。通知要求各项目原则上应在2015年内开工建设,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发电。(沈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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