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银行乌海分行违规被罚 贷款“三查”不到位
2023-02-17 17:14:00 来源:荆楚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7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披露的乌海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乌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显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乌海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该行罚款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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