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拟定增募资不超25亿获通过 华泰联合证券建功
2022-11-16 20:22:00 来源:荆楚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6日讯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洲药业”,603456.SH)昨日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2022年11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九洲药业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8月5日,九洲药业发布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瑞博(台州)制药有限公司创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CDMO建设项目、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CDMO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股票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股票数量不超过7000万股(含7000万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最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计算至个位数(计算结果向下取整),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A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截至预案出具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前,九洲药业控股股东为中贝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花轩德、花莉蓉、花晓慧三人。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贝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3.98%;花轩德、花莉蓉、花晓慧三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42.67%。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7000万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花轩德、花莉蓉、花晓慧三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九洲药业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九洲药业发布的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显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唐澍、沈钟杰。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