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1日讯 (记者 殷俊红)今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本市文具销售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其中明确,文具销售经营者在销售文具过程中,应当依法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告诫书指出,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告诫书要求,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文具销售经营者在销售文具过程中,应当依法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同一品牌或种类的商品因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商品的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告诫书还要求,主动防止价格欺诈行为。文具销售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经营者应当对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及时、全面自查。销售文具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严禁销售文具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严禁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告诫书强调,请各文具销售经营者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盯群众投诉举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依法从严查处。对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依法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