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消息,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湖南鑫远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2022年7月27日,鑫远股份向深交所提交了《湖南鑫远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湖南鑫远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鑫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鑫远股份是集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技术应用、环境检测于一体的专业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服务商。目前,发行人主营业务聚焦于生活污水处理,并向工业污水处理、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等污染治理领域延伸,为市政、工业园区等客户提供系统、优质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服务,同时能够提供环保工程与环境检测服务。
鑫远股份2022年5月24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鑫远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5,796.8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5.23%,为公司控股股东;谭岳鑫通过鑫远集团、长沙上德间接持有公司85.6476%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鑫远股份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10,500万股,且不低于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0%;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鑫远股份原拟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计划用于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扩建工程、智慧化数字水务运营系统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鑫远股份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胡晓、倪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