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5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22〕39号)显示,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两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二是编制提供虚假的报表、资料。
北京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责令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合计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郑熙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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