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康复者遭就业歧视,需要法律“撑腰”!
2022-07-08 12:32:00 来源:荆楚网

新闻背景:

据媒体报道,近期个别地方的招工市场存在歧视新冠肺炎康复者现象。更有甚者,员工确诊新冠肺炎治愈出院后,竟发现公司已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不必谈阳色变,要消除就业歧视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此外,专家也反复强调,“新冠患者治愈出院、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后,体内已产生相应抗体,目前还没观察到造成传播的案例”,“国内外的研究一致证明核酸复阳者没有传染性”。【详细】

因为应聘者曾经“进过方舱”“阳过”,在其已经治愈的前提下,还对人家设置就业屏障,不仅违反科学理性,还触犯了法律法规,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缺失了文明社会应有的人性关怀。【详细】

兼顾各方利益,也别让企业犯难

就现实来看,要让企业真正以“平常心”对待曾经的感染者,确实还有很多外部工作要做。比如,企业招聘“阳过的”职员,如果出现复阳情况,其可能产生的成本,是不是有相应的共担机制?【详细】

在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的同时,也要让企业有活力、有奔头。只有企业发展壮大了,才能源源不断地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因此,在系统构建与就业歧视相关的预防和惩罚机制的同时,也要引入市场优惠、税收减免等激励机制,奖惩并举,兼顾各方利益。【详细】

多讲一点科学,推进社会向正常化转变

随着疫情形势趋于平稳,各地必须在“精准防控”上有更积极的作为,让包括企业在内的整个社会能够科学认识病毒的危害性,从而保有更从容的心态。从政府(防疫部门)到企业、个体,推进社会向正常化转变,任何努力都值得肯定。【详细】

我们也呼吁每个人都多讲一点科学、多一点同理心。疫情影响之下,每个人都不容易。特别是在各地加速复工复产之际,消除那些莫名其妙的歧视,是帮助求职者、帮助每一个家庭,也是在帮助企业。【详细】

(以上综合经济日报、光明网、南方日报、钱江晚报)

V视角:

@看我和风细雨推倒你:新冠肺炎病史应该列入个人隐私。

@大头仔真的很调皮:企业是怎么知道这类信息的?

@桃花雅典娜:企业也难。阳过的万一复阳怎么办?

@热爱生活4543:方舱做过志愿者的不要,以后谁还会去做志愿者?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感染病毒从来不是什么“原罪”,于情于理于法,新冠康复者都不应该遭遇就业歧视。如果不幸遭遇了,就请法律为他们“撑腰”!同时,用人单位的“不近人情”,也反映出整个社会在面对包括新冠肺炎在内的传染病时,还是缺乏科学精神。为此,要强化科普知识宣传,及时澄清谬误,还要持续优化防疫举措,打消用人单位的种种“顾虑”,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尽快回归正常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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