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机床拟定增募资不超12.3亿元 股价跌0.72%
2022-07-07 19:35:00 来源:荆楚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7日讯 今日,秦川机床(000837.SZ)股价下跌,截至收盘股价报8.30元,跌幅0.72%。

昨日晚间,秦川机床披露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2.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秦创原·秦川集团高档工业母机创新基地项目(一期)、新能源汽车领域滚动功能部件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乘用车零部件建设项目、复杂刀具产业链强链补链赋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秦创原·秦川集团高档工业母机创新基地项目(一期)总投资5906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5396.23万元,项目建设主体为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18.5%,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8.8年(含建设期)。项目已取得陕西省西咸新区政务服务(沣西)中心出具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书(项目代码:2112-611205-04-01-710625);项目已取得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申请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的复函》。

新能源汽车领域滚动功能部件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项目建设主体为陕西汉江机床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30.1%,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6.5年(含建设期)。项目已取得陕西省汉中经开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书》(项目代码:2206-610761-04-01-422497);项目的环评批复手续正在办理中。

新能源乘用车零部件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2955.00万元,项目建设主体为陕西法士特沃克齿轮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19.9%,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6.2年(含建设期)。项目已取得陕西省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出具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书》(项目代码:2206-611206-04-02-783409);项目的环评批复手续正在办理中。

复杂刀具产业链强链补链赋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117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项目建设主体为汉江工具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增量总投资收益率为22.9%,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6.4年,项目已取得陕西省汉中经开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书》(项目代码:2206-610761-04-02-842465);项目的环评批复手续正在办理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法士特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除法士特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

公司控股股东法士特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秦川机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35.19%,即按照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秦川机床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法士特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最终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则法士特集团将不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法士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年修订)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以截至本预案公告日的股本总数计算,即不超过2.70亿股(含本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法士特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法士特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16亿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5.1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70亿股(含本数)。法士特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秦川机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35.19%,即按照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秦川机床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法士特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履行以下程序:

1、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完成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程序;

2、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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