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7月6日电 (记者 杨颜慈)7月6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记者从会上获悉,该省将成立江苏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高含金量”政策举措吸引“金点子”落地,护航好项目生根。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介绍,江苏是全国科教大省、经济大省,知识产权要素资源禀赋丰富,全省知识产权顶层设计不断加强。
据其介绍,1月-6月,江苏省发明专利授权量4.2万件,同比增长37.0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5.64件,继续保持全国省区(不含直辖市)第一。
为更大力度地激励全省创新活动,弘扬创新文化,江苏省新近出台了《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
《办法》对评奖范围、奖项设置、组织领导、申报条件、推荐方式、评选程序、奖励标准和表彰形式等进行细化明确。
记者在文件中看到,全文共二十四条。《办法》明确江苏专利奖奖项设置和表彰名额,规定了评选周期,并对各奖项的评选范围作出具体规定;参评专利项目和个人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不得参评的具体情形,以及申报参评推荐方式;严格江苏专利奖评选程序,包括形式审查、专家初评、评审委员会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等,并明确江苏专利奖奖励标准以及对江苏专利奖评选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处理方式。
支苏平表示,《办法》着眼于发挥专利奖励制度对创新发展的激励作用,对评奖工作作出总体设计,主要特点体现为“四个更加”:一是评审组织更加规范;二是奖项设置更加合理;三是评选程序更加严谨;四是激励措施更加完善。
《办法》明确,每届授予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20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获奖总数达90项,并对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给予每项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每人2万元的奖励,提升了对优秀专利项目的奖励力度。
同时,该文件明确了获得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应当将部分获奖奖金用于奖励获奖项目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以及对该项专利技术实施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利于营造激励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