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定增募不超24.4亿获证监会通过 东兴证券建功
2022-07-05 12:32:00 来源:荆楚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5日讯 昨日晚间,华夏航空(002928.SZ)发布公告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6月8日,华夏航空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融达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特定对象。华夏控股、深圳融达、深圳瑞成已于2022年1月24日共同与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于2022年5月18日共同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并于2022年6月6日共同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华夏航空、深圳融达拟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认购金额不低于4.50亿元且不超过14.50亿元。除华夏控股、深圳融达的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华夏控股、深圳融达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承诺接受竞价结果并以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如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华夏控股、深圳融达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3.04亿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35亿元(含此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引进4架A320系列飞机、购买14台飞机备用发动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融达,其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融达,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华夏控股直接持有公司3.24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1.97%,为公司控股股东。胡晓军通过华夏控股控制公司31.97%股份、通过深圳融达控制公司12.34%股份、通过华夏通融控制公司7.90%股份,同时其配偶(一致行动人)徐为通过深圳瑞成控制公司5.59%股份,综上,胡晓军合计控制公司57.79%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华夏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不低于27.9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胡晓军合计控制公司股权的比例将不低于48.72%,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华夏航空表示,本次发行拟引进4架A320系列飞机,以合理扩充公司机队规模,巩固公司支线航空市场领先地位,助力公司构建广泛覆盖的支线交通网络,满足中小城市日渐增长的航空出行需求。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购买14台备用发动机,为公司的安全运营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此外,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4月30日,华夏航空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显示,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汤毅鹏、陆猷;会计师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