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8岁的吕美庆不仅操控自然人账户操纵股价,还通过向他人融入资金的方式买卖股票,三个月收入超千万,不料最终被证监会发现,受到了被“罚一没一”的下场。
证监会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2013年1月至3月,吕美庆以自有资金及向他人融入资金,操控“邱某华”等16个自然人账户(简称涉案账户组),采取连续集中交易及在涉案账户组内账户间交易等方式买卖“西安饮食”、“龙星化工”、“大通燃气”等3只股票,累计获利12748951元。
具体来看,2013年2月6日至3月1日,涉案账户组买入“西安饮食”45480029股,卖出45480029股。2013年2月6日至3月1日共13个交易日,涉案账户组均曾交易“西安饮食”。涉案账户组交易“西安饮食”的比重超过19%的有9天,平均比重为21.67%,2013年2月20日涉案账户组交易比重达到46.57%。2013年2月18日至2月28日的9个交易日中,有7个交易日涉案账户组内账户间交易“西安饮食”,总量达到9864826股。涉案账户组内账户间交易“西安饮食”的比重平均为8.44%,2013年2月20日达到17.72%。自2013年2月6日,涉案账户组开始持有“西安饮食”,2013年2月20日涉案账户组持有“西安饮食”流通股的比例上升至8.55%;2013年2月6日到3月1日间有4个交易日,涉案账户组持有“西安饮食”流通股的比例超过5%。
2013年2月6日至3月1日,涉案账户组连续交易“西安饮食”、涉案账户组内账户间交易“西安饮食”,致使“西安饮食”股价从2013年2月6日的6.20元(收盘价)上升至2013年2月25日的6.92元(收盘价)。从2013年2月6日至2月25日,该股累计涨幅11.61%,同期深成指累计下跌5.85%,偏离17.46个百分点,同期行业(旅游酒店)板块累计下跌0.41%,偏离12.02个百分点。2013年2月26日至3月1日,账户组以卖出为主并伴有自买自卖交易;在该阶段,该股股价从2月26日的6.86元(收盘价)跌至3月4日6.22元(收盘价),跌幅为9.33%。
在同年1月29日到3月7日期间,涉案账户组还交易了“龙星化工”、“大通燃气”,这两只个股均在吕美庆交易期间与同期所属行业板块的涨跌幅有较大偏离。
经查,吕美庆在违法行为期间对“邱某华”等16个自然人账户具有控制权,根据涉案账户组在违法行为期间买卖3只股票数量、交易比重,涉案账户组持股占3只股票流通股比例,涉案账户组内账户间交易3只股票数量比例,以及违法行为期间3只股票价格涨幅与大盘、行业板块的偏离度情况判断,吕美庆利用自有资金和融入资金(相关账户借用配资协议),操控涉案账户组以连续交易和在涉案账户组内账户间交易的方式大量买卖“西安饮食”、“龙星化工”、“大通燃气”的行为,对相关股票成交价量造成重要影响,构成市场操纵。因此,证监会最终决定,没收吕美庆违法所得12748951元,并处以12748951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