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星股东掐架 诞下“双头”董事会
2015-08-28 10:35:46 来源:证券时报

8月27日,由豫商集团召集的东方银星(600753)2015年第二届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会议完成了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此前一天,由原董事会主持召开的股东大会也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由此“双头”董事会格局已成事实。

证券时报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出席此次豫商集团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3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44万股,约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30.81%。经董事会选举,李定勋、张保国、海乐、袁志坚、张占波、隋立勇当选为上市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永平、周红艳、陈文君任独立董事,胡守纯、张道明为公司监事。

东方银星“双头”董事会的格局必然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经营管理,而这对本就经营欠佳的东方银星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豫商集团副总裁海乐告诉证券时报记者,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豫商方面非常希望能够尽快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有诚意与各位股东合作,引导上市公司步入正常发展轨道。

“东方银星形成双头董事会的格局并不是豫商集团的初衷。”海乐向记者表示,在得知东方银星将于26号召开股东大会时,考虑到全体股东的利益和避免混乱局面的出现,豫商方面希望通过增加临时提案,增加董事和监事的候选人,由全体股东共同选举出新一届更有代表性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以期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完善。

海乐同时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东鑫公司并未表现出合作的态度,而是沿袭了银星智业的做法,拒绝豫商的提案,否定了双方共同管理经营东方银星的可能性。

豫商集团认为,基于对东方银星第五届董事会未能尽职、尽责,不能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全体股东权益,东方银星第五届董事会提议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不合法、会议审议事项及其形成的决议无效。必要的时候,将诉诸于法律,来维护自身正当权利。

海乐谈到,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不是某个股东的公司,大股东也好、控股股东也好,都是全体股东的代言人,应该敢于接受其他股东的监督,更应通过有效地经营、管理,竭尽全力把公司做大做强,这样才能获得更多股东的认可、支持。目前看来,东鑫公司本身只是一个为了收购而设立的“壳公司”,并没有什么产业背景,其12亿元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用于收购东方银星的股权,很难看出其后续能够为上市公司的发展提供哪些有力帮助。

海乐称,目前当务之急是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恢复公司正常经营。豫商集团具有雄厚资金实力和产业背景,拥有专业化的团队,公司有实力、有能力将上市公司带入良性发展轨道。

而在此前一天,东方银星原董事会一方也召开了股东大会,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王文胜当选为董事长、总经理。而王文胜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希望股东们放弃过去不愉快,释放更多善意,寻求共赢方案。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在东方银星已经公告的26日股东大会决议中,亦有两点存疑:首先,根据相关管理条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中涉及到重大事项的,应该对中小股东实行单独计票,以此来维护其合法权利,但纵观公告内容,对此并未有任何涉及;其次,东方银星章程中明确规定,“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而职工代表监事需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但公司的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中并未列明谁是职工监事,也未披露有关选举流程。(证券时报记者 刘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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