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在北京“十月动画工坊”工作室拍摄的《大圣归来》导演田晓鹏。
右图为一位设计师在北京“十月动画工坊”工作室展示电影《大圣归来》的设计稿。记者 吴凯翔 摄
一部国产动画电影及其89个众筹投资人的赚钱故事在这个夏季被一遍又一遍讲述。《西游记之大圣归来》(以下简称《大圣归来》)票房破9亿,众筹投资人人均投资不足10万净赚20多万的建树格外励志。
然而,看似一步之遥的投资神话却在八荒之外。这一非常规案例,障目了更多影视众筹项目的落魄和整个领域的高危投资现况。
机构最新数据显示,国内影视类众筹平台项目成功率仅为64%。《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诸多实为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伪影视众筹项目却不在少数,更有一些通过微信朋友圈募集资金的项目,很可能涉及诈骗。
小概率盈利
显然,《大圣归来》的成功并不是常规景观。百度去年推出“百发有戏”平台,试图涉足影视众筹市场,上了一部《黄金时代》,却无奈票房遭逢滑铁卢。阿里巴巴推出的《魁拔Ⅲ》,同样遇到票房惨败。
成功的案例总被津津乐道,哪怕它只是个孤例。
数据显示,截至8月23日,《大圣归来》票房累计9.32亿元,创近50年来国产动画最高纪录。在开拍之际,《大圣归来》采用了众筹方式进行融资。参与投资的89位众筹投资人,合计投入780万元,目前预计可以获得本息约3000万元,即每位投资人可以在此笔投资中净赚约25万元。
“这89个投资者,由于他们是股东,电影越卖座,回报就越高,所以他们会积极做营销。《大圣归来》是通过熟人朋友圈的私募方式,虽然不属于公开的股权众筹模式,但是它充分发挥了众筹的优势。更加证明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个基础设施初步形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互联网金融专家杨东说,像电影这种跟消费者密切联系的产业特别适合做众筹,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电影通过众筹模式,能够克服传统金融模式的不足,使产业和金融高度融合,并将资源充分整合起来。众筹的效果是“股东变成消费者,消费者变成股东”。
问题在于,是否还存在第二个、第三个乃至更多的《大圣归来》。
据盈灿咨询数据统计,目前国内共有九家平台涉及影视类众筹。从平台项目发布数量来看,近半数平台影视发布项目为个位数,项目数较少,影视类众筹平台项目成功率仅为64%。
淘梦网创始人阴超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我国去年影视行业约有800亿元投资,而票房只接近300亿元,意味着其他的钱都亏掉了,这无疑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
“淘梦网这类平台,目前更多地是在支持年轻导演拍短片,提供偏商品类的而非偏股权类的众筹,投资者在投资视频短片后,可以获得相应的海报、宣传物等。”阴超坦言,即便是这种模式,项目成功率也并不高,仅为20%至30%。
天使汇创始人兰宁羽对影视项目的现状估算则更加悲观。他表示,2015年上半年广电总局公示立项的电影剧本1329部,可以推算全年大概在3000部左右,还有大量的电影项目根本没能完成立项手续,但资金早在项目初期就需要进入,而目前每年能上院线的国产电影也就在200部左右,已经是十五分之一的比例了。其中能够盈利的国产电影占比更少,万中选一的比例,这个概率比天使投资的成功概率还要低,影视众筹的风险非常大。
“我国目前的电影界,如果不是大电影公司领投,其他项目风险都很大。通过观察这两年的优质电影,一个是《泰囧》,一个就是《大圣归来》,这个都是小概率事件。所以中国电影众筹有待更健全的发展,投资者对项目的判断需要更谨慎。”阴超说。
伪项目众多
很多投资者所谓的影视众筹项目,不过是投资于影视项目的理财产品。业内人士称,这种投资几乎无需门槛,几百元、几千元便可以参与投资,并获得相应的承诺回报,投资者并不能真正成为电影的股东或者出品人。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阿里巴巴和百度分别推出的“娱乐宝”和“百发有戏”,其模式都更接近于互联网理财产品。
以阿里“娱乐宝”里的《小时代4》为例,最低投资金额为100元,这100元没有直接交由导演郭敬明,而是先买成国华人寿的保险理财产品,再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投向文化产业,获取投资收益,预期投资年化收益率为7%。假设一个用户向《小时代4》项目投资了100元,基本可以保证的是投资所产生的7元钱收益。
百度“百发有戏”的项目收益则由票房收入来决定,收益情况分为几个档次:如果电影票房低于2亿元,收益率为8%;每增加1亿元,收益率就提高1个百分点;如果票房超过6亿元,收益率可达16%。以该平台上的电影《黄金时代》为例,如果电影票房超过6亿元,那么投资人投入100元最多可以产生16元的收益,当然即便票房收入低于2亿元,投资者投资100元也可以获得8元钱收益。事实是《黄金时代》票房惨败,投资者只获得了8%的收益。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娱乐宝”和“百发有戏”的模式就是一种理财产品,投资者并不能真正成为电影的股东或者出品人。这和《大圣归来》这样的电影众筹有着本质的区别。一些电影选择通过以上平台进行融资,其意图不仅是筹资,有时更多的是一种宣传手段、一种炒作噱头。事实上,阿里数字娱乐公司原总裁刘春宁曾表示:“我们不是众筹,是一种投资。因为众筹项目不能以股权或资金作为回报,项目发起人更不能向支持者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
规模较小的平台同样在“挂羊头卖狗肉”,借众筹之名行营销之实。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阿里、百度等互联网大佬,其他众筹平台也纷纷推出影视项目,并出现了淘梦网、聚米金融等一批以专业的影视众筹起家,专注垂直于这一领域的平台。
不过,规模较小的平台其影视项目多集中在互联网影视、微电影等,院线电影比较少。业内人士指出,这也是考虑到投资人的投资周期、风险承受力等,由于院线电影众筹周期长达几年,而且能否上映还不能确定,所需金额较大,风险更不可控,对普通投资人来说,并不具备太大的吸引力。比如目前影视产品的宣传,其项目无非是到影视剧组探班,获得主创见面会门票、电影首映会门票、独家授权发行的电子杂志、明星签名照、电影票等。而这类型模式,由于投资者过度分散、股权结构权责不明、沟通成本高昂,都无法视为真正意义上的众筹,更接近于一种营销手段。
众筹项目电视剧《花开如梦》制片人吴毅曾表示,选择新兴的互联网众筹行业进行影视剧资金募集,看重的不仅仅是资金,更重要的是看好创新背后的尝试,让影视人从老套的,墨守仅在一定范围内靠人脉关系拉资金,到开辟一个公开、透明、完全市场化的投融资交易平台。
信用飘摇
等待两年才收到回报仍属幸运。作为影视众筹项目的投资者,北京的王先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他的一些朋友参与投资的电影最终由于一些原因没能上映,也只能“愿赌服输”。
王先生于2013年5月在点名时间平台上购买了《十万个冷笑话》国人原创动漫电影的众筹项目。他说,当时该项目“由周杰伦当配音演员”等宣传很契合自己的爱好,便选择了“玩玩”。据悉,这个项目的投资等级分为多档:平民级的只需投资20至50元便可以回报一张电影票,和一些周边书签挂件等;第二档是112元,可以回报两张电影票,和木质书签等;第三档是220元,回报是一张电影票和首映券等;其次还有500元档、800元档、10万元档等,其中,只有10万元的投资可以参与电影票房分红。
王先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投资后一年多后,这部电影才上映,但是许诺的书签等礼品回报,他在2015年才收到。王先生坦言,参与影视众筹项目的秘诀只有一个,就是“耐心等”。
阴超表示,考虑到风险因素,目前平台从事互联网影视、网络电影和微电影类的项目比较多,而院线电影比较少,这也是由于电影众筹周期较长的原因。比如《大圣归来》,八年前开始策划,四年前着手做,尽管电影上映了,也应该是上映一年之后才有回报,这是一个比较漫长的文化投资过程。
“有些电影筹资者拿了钱,拍了两三年也没有拍出来,这在影视行业中也是很常见的事情。尤其是一些通过微信朋友圈募集资金的,更有可能涉及诈骗,因为没有通过平台中介来进行筹资,便没有机构会为其承担责任。”阴超告诉记者。
多位业内人士在受访时都提到影视众筹的“信用风险”问题。
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说:“影视众筹风险较高,成功比例较低,一方面影视剧投资风险本来就较高,票房不可确定性较强,受到档期、同期上映电影、市场偏好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另一方面,影视众筹发展时间较短,相关运作体制尚未完善,存在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投资者不能对影视众筹过于乐观,影视众筹的商业模式还需要不断完善,以降低投资风险。”
网贷之家高级研究员张叶霞也表示,目前我国影视众筹以奖励众筹类型为主,普遍小额投资,一般多予以实物奖励,风险较低。而影视众筹模式与票房挂钩,收益率波动较大,且影视剧投资票房还受到档期、同期上映电影、市场偏好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不确定性较强,此外由于影视众筹发展时间较短,相关运作体制尚未完善,存在信用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原因。
沉默的鼓励
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影视众筹出台专门的监管政策,用兰宁羽的话说,“很多创新模式是在一种默许的鼓励下进行的”。这对行业发展而言未必是坏事,但这一投资领域的痛点如何化解,仍需直面。
兰宁羽向记者缕析了影视众筹领域存在的诸多痛点。如从项目层面来看,影视众筹面临很大的筛选难度,目前影视类的众筹项目鱼龙混杂,国内的众筹与国外相比在项目的质量、创新性、背后的团队水平等方面都有较大差距,尤其在影视行业商业化程度尚且不高的今天,影视投资行业不可能率先完成商业化。
又如,由于电影项目本身都隶属于某一家影视公司,是一次性的项目制,没办法做到为单独一部电影注册一家公司,因此众筹来的资金以什么方式体现、权益如何分配都面临很多问题,特别是在知识产权方面是个难题。如果走的是股权类众筹,那么每个人都有版权,这就需要在项目发起的时候做好相应的说明,比如电影放映的收益小股东是否可以共享,之后的在线放映收益、改编收益又如何分配等,目前这些权益都很难清晰界定。
阴超则表示,投资者投资一部电影,至少需要知道导演是谁,演员是谁,而且必须看到其签订的合同,不能是预设的导演和主创团队。其次投资者需要弄清楚发行、剧本、制作是谁,项目背后是哪个电影公司在主导。这些都体现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买股票是一样的。
法律风险更加不容忽视。“假如《大圣归来》众筹突破200人,公开方式发行了,电影做得又不是特别成功,不光是亏本,这200人会告你是非法集资,这是很明显的。”杨东说。
即便如此,业内对影视众筹仍然充满期待。
京北众筹总裁助理全忠伟表示,影视众筹是创意类众筹,很适合通过众筹来发展,现在还不是一个更多强调风险的时候,因为电影本身就是高风险。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不要轻易去否定一些创新,应当以开放的态度去看。由于风险是相对的,因此应该做到充分提示投资人风险,并做合格投资人认定。
杨东表示,从长远来说,第三方的众筹平台相对要独立,电影公司是独立的法人,独立的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下,众筹平台是没有任何责任的,永远不会存在所谓的自融的法律问题,未来的发展就更大更开放,对行业有帮助,实际上更有利于这个行业的发展,有利于众筹的发展。
“我们希望借力更加专业化的、垂直类的平台,帮助更多的项目去做这样的融资源的活动,这符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概念。这些平台可以比喻成金融的‘毛细血管’,这些‘毛细血管’使人体更加健康,使中小企业融资获得更大保证。”杨东说。(刘丽 张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