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5日电 黄玥 于子茹)李克强总理又对“提网速、降网费”问题喊话了。
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进一步确定五项措施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包括鼓励电信企业推出提速降费方案,实施宽带免费提速,流量不清零、流量转增服务等。
上有总理的敦促,下有老百姓的期盼。然而,运营商的动作却还是很少。
不少行业专家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总理再三喊话,运营商们已没有理由逃避“提速降费”难题。虽然“提速降费”并非朝夕能实现,但唯有找准“提速难、降费难”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根源在垄断
竞争不足导致资费居高不下
目前,我国不管是家庭的宽带网络,还是手机用户的移动网络,市场垄断程度都比较高。例如,大的运营商通过划片经营的方式实施“合谋式垄断”,占据着“源头性”资源,缺乏服务升级的动力,在层层转售中,也抢尽先机。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对记者表示,垄断是导致网速慢、资费贵的根本原因,“正因为垄断的优势,三大运营商缺乏主动降费的动力,虽然靠行政命令可以解决定价高的问题,但是指标不治本。”
目前,供给不足已经成为中国电信市场的主要矛盾,而导致供给不足的原因是投资主体单一,主要为国有的大型电信运营商。市场人士呼吁,破解“网速慢、网费贵”等难题,增加供给是解决方案,要引入更多的投资主体。
中国电子学会秘书长徐晓兰此前也表示,要实现“提速降费”,最直接的就是引入更多的竞争,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政府需要简政放权、打破垄断,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到电信市场中来,通过竞争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费用。
具体在定价
价格体系脱离市场
目前,我国宽带网络的基础设施以及网络国际出口都集中在电信、联通手中,它们对市场定价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其他运营商,诸如方正宽带、电信通、长城宽带等,都需要购买电信、联通的基础带宽,在基础带宽上再开展经营服务。
由于基础带宽价格由联通、电信所决定,倘若联通、电信不主动降低基础带宽价格,其他从事宽带业务的企业降价空间就很少,这也是多年来宽带降费难的原因。
李克强总理接连“发话”后,相关部门将运用行政手段要求运营商对网费进行微调,但对目前运营商的定价体系并没有根本的触动。而更好的解决办法,是建立一个符合市场规律的价格调整机制。
根据2000年出台的《电信条例》规定,宽带上网服务应属于信息产业部制定并公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的增值服务,应实行市场调节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2013年发布的《“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明确“宽带网络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政府应为宽带建设投入资金,对宽带服务商进行补贴,并出台政策促进运营商之间共享宽带资源,让市场实现有序竞争,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源有效利用。
症结在业态
未用“互联网+”补充基础服务
一般来说,运营商服务应该包括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干掉短信”、“替代电话”——随着移动互联网OTT创新应用的快速发展,电信运营商的基础业务被替代的趋势日渐加剧,“被管道化”论调中的电信运营商危机四伏。
姜奇平认为,目前中国电信业正面临“互联网+”中期病,在“互联网+”的浪潮中,电信业在转型升级服务中,应更多考虑增值业务拓展,通过构建高度竞争、充满赢利点的增值服务对基础业务进行补贴。
“但电信业的增值业务并没有发展起来,更多地靠基础业务收费。增值服务不行,所以回避市场竞争”,姜奇平表示,电信运营商找不到自己的增值业态,缺乏这样的头脑。所以说,症结还在业态,运营商应该通过“互联网+”的思维来探索新产品服务形态,来补充基础服务的巨额投资。
在市场人士眼中,电信运营商原本拥有无限的机会发展自身业务,成为平台公司,但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以及垄断保护下的惰性,传统运营商在大数据、云计算等基础设施能力和定位、安全、视频、支付、大数据等关键业务上并未占据绝对优势。
难点在设施
设施落后导致光纤入户未普及
中国宽带市场的接入方式与技术以ADSL为主是造成网速慢的重要原因之一。相比ADSL网络,光纤入户具有网速快,单价低的优点,目前大部分宽带速率高的国家基本上是以光纤接入为主。
而我国宽带的基础建设投入成本相对较大,尤其是光纤骨干网的铺设,成本高,前期投入大,所以宽带价格高、速度慢。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国互联网用户接入数到2.04亿户,光纤到户用户占比达到38.4%。早在2010年,韩国使用光纤到户及光纤到楼两种服务的住户占比就达到52%。
虽然移动4G业务正在推出,但4G网络发展和普及程度依赖于运营商巨大的资本支出,只有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才能进入稳定、高速发展阶段。
三网融合研究专家、融合网主编吴纯勇对记者说,实现“提速降费”应加快推进光纤入户。电信运营商每年可根据自身运营及收支状况,加快网络改造步伐,早日实现光纤到楼,光纤到户的目标。
按照计划,今年整个运营企业在宽带以及通信方面的投资将达到4300亿,比去年相比增加10%。
缺陷在法规
法律漏洞造成行业混乱
一直以来,规范我国电信领域的最高法律还是2000年9月2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伴随着电信技术以及市场创新的突飞猛进发展,无论是从效力等级和完善程度上,《电信条例》都远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市场各方多年来一直呼吁加快电信法的出台。
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法学博士王春晖此前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日新月异的信息通信业亟需配套的法律规范。
“现行《电信条例》的指导思想基本上是管制本位主义,而非市场经济主体权利本位。太多强调电信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权,忽视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目前我国电信市场的监管依据,基本上是一些部门规章和红头文件,而这些部门规章,特别是红头文件时有为本部门增加权力,而对运营企业的权利进行限制的规定”,王春晖表示,正是由于现行竞争立法滞后和监管缺位,催生了非理性竞争的怪相。
在行业人士看来,正是由于电信、联通、移动等运营商的特殊垄断地位,其制定的高额费用,用户只能默默接受;大型运营商的强势,导致小运营商们经常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造成电信市场混乱无序,价格体系混乱,带宽缩水。
业内专家表示,实现“提速降费”,需利用严格的法规来促使运营商们维持行业的公共运营属性,同时又促进他们合理竞争,实现“鲶鱼效应”,实现规模效应与市场竞争相协调,切实保护好消费者权益。(参与采写:吴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