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3月24日首发清洁能源配套文件后,新电改第二个配套文件瞄准了电力需求侧。4月9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在北京市、苏州市、唐山市、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和上海市需求相应试点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尖峰电价或季节电价,实施需求侧管理,以化解多年来反复出现的高峰电力短缺问题,未来将进一步复制、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将鼓励、支持发展电能服务业,这被视为推进电力交易机制改革的重要一步,相关公司将获利好。据了解,新电改方案中最受关注的大用户直购电、售电侧放开、电价改革等其他配套文件也都在起草中,后期将陆续出炉。
上述五个试点城市在今年6月底前就此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其中,为吸引用户主动减少高峰用电负荷并自愿参与需求响应,可以制定、完善尖峰电价或季节电价。而且,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引导、鼓励用户实现用电在线监测,鼓励、支持发展电能服务业,吸引全国乃至全球的优秀电能服务企业参与试点工作,这无疑是配售电市场放开的第一步。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注重总结实践经验,创新试点资金使用方式,除支持项目实施、平台建设和能力建设外,还可支持投融资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融资、建设和运维,以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等。
据了解,作为新电改的框架性文件,电改9号文的落地还需要多套细则配合,包括有序售用电、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机构组建和运营办法、配售电业务准入门槛和监管办法、售电侧体制、社会资本进入增量配电领域、输配电价核定办法、直购电规范运作办法等。其中,大用户直购电、输配电价改革都已经在进行试点,蒙西等地区也在探索多边交易。从电改9号文下发,到发改委发布两个配套细则文件的速度看,后续配套细则的出台节奏将会非常密集。(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