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权属不清须谨慎投资
2015-04-09 13:27:46 来源:中国日报网

近年来财富管理成为热门话题,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亦日益火爆。但许多理财公司对资金流量、投资方向等关键问题避而不谈或含煳其辞,使投资者的风险加大。近日,记者就接到一位成都投资者称,其在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财富”)购买了“财富通产品”,事后感到疑点颇多,看起来是毫无风险的“發财机会”,但如果一旦“捅破那层纸”,投资者的资金将血本无归,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提前防控风险。

“疑点重重”的合同书

该投资者表示,当时工作人员说这款产品10万元起步,年收益率最高可达7%,最低期限为三个月,本金安全。预期收益或到期受让本金未能回收的,由海银财富全额垫付。

7%的年收益率高于银行定期储蓄,但与此前频频曝光的民间借贷高额回报相比,仍处于正常的回报区间,加上有海银财富的“全额兜底”,该投资者毫无顾虑地购买了一份10万元的产品,并填表成为会员。“等我回家再仔细看合同,才發现中间疑点实在是很多。”

这份全称为“财富通产品债权转让之服务协议合同书”是一份三方合同,甲方为受让方即投资者,乙方“上海银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丙方“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均以“服务商”身份出现。

根据合同约定,该产品是乙方与丙方合作,将优质债权转让给甲方的业务。其中,转让的标的债权由乙方提供,丙方向甲方提供债权筛选、财务咨询、资金划转、流动性支持等服务。同时,甲方授权乙方和丙方全权处理债权转让后的管理事务。

该投资者说,合同仅在附件中列有“标的债权清单”,包括债权合同编号、受让本金、债权到期日等信息。“其中债权只是一串数字,转让方也只有一个签章,我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受让的是什么债权,对债务人的信息也完全不了解,甚至公司都未提供原债权的相关合同文本。”

合同中没有约定乙、丙两方的利益,仅在“释义”条款中关于服务费用有个定义“标的债权中债务人支付的融资成本与甲方享有的预期收益之间的差额作为丙方的服务费”,且专门写明“无论何种情况造成甲方预期收益或到期受让本金未能收回的,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先行垫付给甲方”。

“难道乙、丙方提供的是免费服务?而且丙方只是该项债权转让交易的服务方,却大包大揽地承担了全部的兑付风险?”该投资者事后曾向海银财富(成都)管理有限公司查询债务人、债权情况及兑付疑问,其相关负责人均未给予答復。

只接受POS机缴款 疑规避监管

据海银财富官网的资料显示,“海银财富通产品”是其自主研發销售的一款“信贷产品”,资金投向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借款方通过上海现房作为抵押以获取融资目的,此外抵押物抵押率控制在50%左右、每笔借款金额控制在可控范围、借款期限控制在6个月以内。

据了解,海银财富在成都的债权转让方是一个名叫“李海清”的人。在“标的债权清单”转让方处加盖的“李海清”印章,是整个合同中转让方唯一出现的地方。但当投资者追问“李海清”的资金保证和抵押物时,海银财富回答得模棱两可,未给出明确答復。

该投资者表示,购买这款产品时,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接受通过银行的转账方,一律在POS机上刷卡支付。根据刷卡信息显示,款项通过非银行的第三方支付系统“钱宝”汇到了以服务商身份出现的丙方海银财富帳户。

“我觉得这是为了规避银行和相关部门对资金流向的监管。”当投资人追问投资款项的最终流向、具体投资方向时,销售人员讳莫如深。

根据海银财富的宣传资料,目前分公司已遍布全国17个主要城市,服务客户达十余万人,按合同中受让本金最低为10万元且为1万元的整数倍计算,吸收的资金至少已达100亿元以上。该投资者担心,“海银财富的注册资本仅为5亿元,加上债务人的资金保证和抵押物不清,万一投资者出现挤兑,海银财富用什么来全额垫付?”

当记者围绕合同中债权及债务人信息,以及投资者的疑虑到海银财富成都分公司采访时,其法人代表谢晖表示一切采访事宜都由上海总部负责,自己对此事不予回应,且拒绝提供上海总部相关部门的电话。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上海总公司媒体部电话,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中。

律師呼吁加强监管

四川君合律師事务所的胡勇律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是公开透明的,通常要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即转让人(债权人)、受让人和债务人。但该产品只有服务协议,没有债权转让的主合同,债权标的物的真实性难以确定。

胡律師说,债权不确定是该合同中最大的问题,且未明确债权转让中涉及的三方当事人,由中间服务商来承诺预期收益和全额垫付并不合理。同时,投资资金由非银行的第三方支付系统转至中间服务商帳户,未能有银行从中监管资金流向,也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

“投资者必须把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购买产品前应详细了解相关信息,不能操之过急。”胡律師表示,一些公司过分强调收益率而回避投资风险,一旦出现问题或资金链断裂,公司不是“跑路”就是倒闭,让众多投资者血本无归。

“一定要花时间把相关协议看清楚、弄明白,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一旦發现上当可以诉诸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胡律師呼吁,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的监管力度,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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