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元投资“不死鸟”成传说 定罪后投资者索赔
2015-03-31 16:19:02 来源:证券日报

在经历了*ST华药、*ST源药、S*ST源药、NST源药、ST源药、ST方源、ST博元等多次更名后,博元投资可以说是资深“不死鸟”。但是,在退市新政公布后,博元投资的不死传说却很难再持续下去。

3月30日,博元投资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今年3月31日。自此,博元投资将成为2014年退市制度修订后,沪深两市首家因重大违法行为进入退市程序的上市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移送决定的通知,博元投资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已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博元投资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

自从博元投资发布上述公告后,投资者一时间无法接受公司要退市的消息,还有投资者认为正筹划重组的公司是否有可能逃过退市的危机。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在咨询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后被其告知:“即使公司重组也不能挽回其退市的命运。”

据杨兆全律师介绍,证监会可能对博元投资进行退市处理的直接理由是因为其涉嫌重大隐瞒违法行为。“重组只能解决公司现在的资金状况,但不能抹去其以前的违法行为”。

涉嫌三宗罪

据公告显示,2015年3月27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来函称,公司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中国证监会已于2015年3月26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按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述规定,博元投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而触及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也自2015年3月31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有分析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新的退市制度对于违法上市公司的退市标准,主要看上市公司违法的程度是否严重,如果情形严重的话,上市公司很可能被强制性退市。

那么,博元投资是否属于情形严重那一类,公司的退市是否板上钉钉了呢?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公开发言表示,博元投资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编造金融票据罪,“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我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

而此前,证监会也曾公开向媒体表示,从行政调查的情况来看,博元投资涉嫌的违法行为是十分严重。“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公司涉嫌三宗罪。

据媒体报道,博元投资涉嫌的三宗罪包括:公司涉嫌构成违规披露罪、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第一宗,博元投资全资子公司珠海裕荣华的财务资料记载了7笔发生于2011年的银行收付交易,转账金额最多达到3.9亿元,但是经过调查,这些银行收付交易都是没有真实发生的;第二宗,在2011年到2012年间,博元投资和子公司珠海信实、珠海青禧以及天津同杰等公司分别有几十张应收票据交易往来,但是都是存在背书不实情况;第三宗罪,是博元投资披露了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如年报半年报等,在2011年至2014年间,虚增近4亿元的资产等。

重组难以挽回退市命运

在博元投资发布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的同时,公司还同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公告显示,博元投资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以货币资金6000万元对广西资富进行增资;广西京木、广西资富原股东广西凯盛拟同时以货币资金分别对广西资富增资5250万元、2750万元。本次交易前,博元投资未持有广西资富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博元投资将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广西资富40%的股权,广西凯盛、广西京木分别持有广西资富25%、35%的股权;广西凯盛与博元投资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同意在广西资富股东会中作出与博元投资全资子公司一致的投票决定;广西资富将成为博元投资的控股子公司。

同一天发布的两则公告令投资者感到疑惑,更有投资者质疑,如果公司重组成功了,是否代表公司不会退市了呢?

对此疑问,杨兆全律师给出了否定的回答,其表示,“博元投资的退市主要原因是涉嫌违法行为,而不是公司业绩出现问题,因此,即使公司因此重组而改善业绩也无法改变其退市的命运”。

对于这一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也曾公开表示,相关退市机制的启动和实施不受上市公司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影响。

邓舸称,博元投资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能否恢复上市,被终止上市后能否重新上市,主要取决于是否同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和判断标准,投资者需要高度重视上市公司的退市风险,审慎对待博元投资重组与公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重新上市的关系。

有业内人士向媒体表示,被暂停上市后公司要恢复上市并不容易,尤其是涉嫌重大违法进入强制退市程序再恢复上市,需要满足多方面条件,经历多方面考验,其间存在多种不确定性和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必须满足四方面条件方可恢复上市:公司已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已撤换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有关的责任人员;对相关民事赔偿承担做出妥善安排;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

投资者可多方索赔

事实上,在投资者看到博元投资发布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后就已经预料到手中的股票很可能会打水漂。但在手中大笔资金将成空的情况下,众多投资者再也无法保持稳定的心态了。

“无论是违法欺诈上市,还是严重违法信息披露等,中小投资者既不知情,也不能制止。”有投资者表示,上市公司违法的问题暴露了,首先是股价腰斩,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最后再让违法上市公司退市,中小投资者就会血本无归,承担了上市公司违法和经营不善的一切后果。

上市公司一旦退市,中小股东伤不起。对此,有投资者表示,要准备起诉。

对此,杨兆全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等到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是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后,投资者就可以进行诉讼。

与此同时,杨兆全律师还表示,投资者要求索赔时,可以将公司和涉嫌违法的公司高管、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和相关中介一起进行诉讼要求索赔。

另据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向媒体介绍,根据证监会的公告,博元投资的造假时间至少持续了四年,且造假金额非常巨大,因而中介机构难辞其咎。王智斌认为,博元投资被处罚的过程中,相关中介机构很可能也会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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