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规:连缴3月可付房租 须在缴存城市无房
2015-01-29 11:31:58 来源:汉网
来源:楚天金报
 
昨日下午,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门下发通知,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予以放
 
宽。这就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何条件
 
昨日,三部委下发通知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值得注意的是,在公积金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满足缴纳时限的要求,无需租金发票、税票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记者前期采访时了解到,一直以来,由于暂时无力购房或没有用到公积金等原因,部分市民账户里的公积金余额一直未动,非购房消费能否提取账户里的公积金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而按照武汉公积金现行政策,符合条件的无房职工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
 
新政将利好无力购房群体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新政是对无力购房或没有必要购房群体的一次利好,但这种政策放宽,对市场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首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需要看缴存余额,如果租房提取了,后续贷款额度将受到影响。其次,低收入群体更期待的是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难度。
 
新政规定,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关系等骗提套取行为,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武汉去年政策须连续缴满12月
 
根据去年6月底出台的相关细则,去年7月1日起,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的无房职工,可“年提”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除月入1900元以下的条件外,还有部分硬性要求,即必须同时满足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连续缴满12个月以及在武汉无自住住房三个条件。具体的执行情况分为两种,一是单身职工月收入在1300元以下,或双职工月收入在2600元以下,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为职工本人一年内缴存的公积金(月缴存额×12个月);二是单身职工月收入在1300元至1900元之间,或双职工月收入在2600元至3800元之间,可每年提取一次支付房租,个人提取额为一年内缴存公积金中的职工缴存部分(月缴存额×12个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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