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
2014年9月下旬以来,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在实施原《监察提示函》办法的同时,顺应行业企业诉求,先行先试,重点将商会有关招投标预警提示工作前移。
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借助第三方,在招标项目价格开标后、评标期间、中标结果公示前做好价格监测分析服务工作,并以《投标报价分析建议书》形式传送招标方,推动招投标评标方法的完善,从源头上消除低价恶性竞争和其他违法违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达到商会自律和监察工作的最终目的。
该工作得到了商会法律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从法律角度严格保证了有关招投标预警提示工作前移的可实施性。商会开展自律和监察工作,推行行业价格监测分析与预警提示,符合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总体要求提出的社会共治基本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即“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同治理,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从招标环节切入,将招投标预警提示工作前移,力求从源头解决市场营销环境改善和线缆质量问题。江苏省光电线缆价格监测分析与预警提示工作前移覆盖面不仅包括在江苏地区实施的招投标项目,还包括江苏光电线缆企业在全国参与的招投标项目。
预警工作施行以来,反响热烈,受到江苏乃至全国多个光电线缆产业重点发展地区的高度重视。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商会通过邮件、电话、面谈等多种形式,收到了来自诸多光电线缆行业组织以及企业关于预警工作前移的反馈,普遍表示:“同意”、“赞同”、“非常支持”、“十分同意”、“可以提高行业的整个报价”……
可见,对于招投标预警提示工作前移,还是得到许多行业组织、企业(包括商会会员企业和一些非会员企业)支持和肯定的,这里不存在半点“整中小企业”之意,也不存在“激化行业矛盾”一说。这是社团组织履行一种社会责任!有利于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有利于推动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欢迎听到“不同声音与不同意见”,愿意在推行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行业价格监测分析与预警提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