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周末
2014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针对持续调查一年之久的高通公司芯片专利收费问题公开表态:“将尽快形成最终处理方案,按法定程序推进案件的处理。”
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反垄断”的声音贯穿始终,高通只是诸多被调查的公司之一。
2014年9月11日,反垄断执法清单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吹风会上发布。
该清单显示,截至2014年8月底,国家发改委共查处企业及行业协会组织共计335家;商务部共立案945件,审结875件;国家工商总局立案3件,授权省级工商局立案36件。
在这次吹风会上,许昆林还通报了河北省政府遭“反垄断调查”的事件。许昆林表示,河北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规定河北省客运企业享受过路过桥费半价优惠,涉嫌歧视性规定。
有分析认为,此举无疑打破了以往反垄断只查市场不查政府垄断的局面,打响了我国执法部门反行政垄断的第一枪,具有破冰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2014年是反垄断法“牙齿”开始彰显的一年,“不光是净化了市场经济环境,而且有助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有分析人士认为,随着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反垄断执法将是一个无法逆转的趋势,是国内外企业都必须适应的新常态,而这一常态也将推动相关行业的改革。
多行业遭反垄断调查
国家发改委在2013年年底就对通信企业高通开展反垄断调查之后,2014年5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又发布公告称,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主要框架镜片生产企业和博士伦、强生、卫康等主要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普遍存在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以及固定镜片转售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并对这些企业罚款共计1900多万元。
这是2014年反垄断机构开出的第一张罚单,至此2014年反垄断风暴也正式掀起。
两个月后,国家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公司在我国内地的4个经营场所,即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广州、成都的分公司同时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次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再次组织北京、辽宁、福建、湖北4省市工商执法人员对微软公司在中国内地的经营场所及其他有关场所同时进行了突击检查。
同样的命运也降临在了汽车行业。交通部、发改委、商务部等多部门就汽车行业的垄断状况作出了多项调查。2014年6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开展地区封锁行业垄断问卷调查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面向汽车企业开展地方政府垄断行为“摸底”调查;随后的7月22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改委确实已经开展针对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调查。
2014年,悬在多个行业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相继落下。
来自汽车业的最高罚金
汽车业无疑是2014年遭遇反垄断调查最多的行业之一。车企、经销商、零部件企业乃至保险商都未能逃脱监管部门的调查。
对汽车领域进行反垄断调查的导火索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协会联合发布的首份国内“整车配件零整比”报告。
该报告曝光了众多进口车零整比过高的情况,其中奔驰C级W204的零整比甚至高达1273%;报告同时指出汽车维修中存在着惊人暴利。汽车业的垄断“真相”随之被揭开。
8月起,“处罚之刃”悄然落下。
据悉,湖北武汉4家宝马经销商因价格垄断被罚162万元;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因价格垄断被罚2.4858亿元;湖北鼎杰等8家奥迪经销商被罚款共计2996万元;克莱斯勒公司被处罚款3168.20万元,其3家经销商也被罚款共计214.21万元。
国家发改委8月20日还宣布,对日本住友等8家汽车零部件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8.3亿元,对日本精工等4家汽车轴承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4亿元,合计罚款约12.4元。
这是我国反垄断部门迄今为止开出的最大罚单。
一系列处罚措施之后,针对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调查效应也即时显现。广汽本田、一汽大众、奔驰等相继下调部分零部件价格,奔驰、奥迪相继调低售后保养价格,捷豹路虎整车降价。
与此同时,汽车流通环节的相关改革也在随之推进。资料显示,《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修订稿已经向多个部门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汽车厂商不得直接和间接限定汽车、汽车配件商品和服务的最低销售价格和转售价格。分析人士认为,这对于理顺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的关系,改变当前汽车行业的垄断现状不无裨益。
“将尽快形成最终处理方案,按法定程序推进案件的处理。”
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反垄断”的声音贯穿始终,高通只是诸多被调查的公司之一。
2014年9月11日,反垄断执法清单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吹风会上发布。
该清单显示,截至2014年8月底,国家发改委共查处企业及行业协会组织共计335家;商务部共立案945件,审结875件;国家工商总局立案3件,授权省级工商局立案36件。
在这次吹风会上,许昆林还通报了河北省政府遭“反垄断调查”的事件。许昆林表示,河北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规定河北省客运企业享受过路过桥费半价优惠,涉嫌歧视性规定。
有分析认为,此举无疑打破了以往反垄断只查市场不查政府垄断的局面,打响了我国执法部门反行政垄断的第一枪,具有破冰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2014年是反垄断法“牙齿”开始彰显的一年,“不光是净化了市场经济环境,而且有助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有分析人士认为,随着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反垄断执法将是一个无法逆转的趋势,是国内外企业都必须适应的新常态,而这一常态也将推动相关行业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