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天金报 曾里
昨日,保监会对《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旨在防范风险,促进养老保险公司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健康发展。
本地保险人士看完后表示,当前保险资金投资渠道逐渐放宽,此次管理办法新增“投资管理”一章,是对险资投资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并对养老保险公司的风控和偿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规范投资管理,就能为老百姓的养老资金安全保驾护航。”
限制短期个人养老产品规模
与去年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此次管理办法对养老保险公司业务规范进行明确,养老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应当具备企业年金业务或者保险业务两年以上经营经验;养老保障管理基金可由养老保险公司自行投资管理,也可委托给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
同时,办法还要求“养老保险公司应当合理控制短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业务规模,年度新增业务规模应与公司的资本实力相匹配”。
保险专家表示,短期产品多是融资型产品,波动性较大,不太符合养老资金的长期用途,保监会对此作出规模限制,也是在提示风险。
加强投资管理和风控规范
近来,保监会陆续推出新政,将险资投向拓展到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领域,保险公司有了更多的投资自主权,这也将直接拉动保险投资的收益率。
据了解,目前部分养老保险公司的企业年金收益率高达8%,大多稳定在6%左右。
因为资金都是长期用途,养老年金的投资收益较普通寿险的投资收益率相对要高。尽管如此,风控仍然是保险资金的重中之重。办法里要求“养老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将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纳入养老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之中”。
泰康人寿保险专家吕静表示,此前养老保障管理的暂行办法在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多是一笔带过,这次的内容更加具体,特别是针对一些新业务,如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资产负债期限匹配都做了详细规定。
“从过去的轻描淡写,到现在的着力规范,可以看出,在当前保险资金投资市场化的背景下,保监会也是想明确,任何创新投资都需在规范性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框架内完成。”吕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