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小贷”公司陷阱:借款3万先付3000元风险金
2014-12-15 11:17:23 来源:汉网
来源:长江日报 冯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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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职文胜
 
黄女士瞅准商机,准备投资创业开个加盟店,但手头还差3万元。去银行几趟,也没贷到款,急需用钱的黄女士就在网上找到一家“正规”公司贷款,不料,正是由于想图个快捷便利反而让她不仅未贷到款,而且对方还屡次威胁称,要起诉黄女士。
 
近期,急需资金的黄女士上网查询,看到一家名为“北京民生小额贷款”的公司貌似很正规,且该公司所有手续简易高效,于是就按照该贷款公司的规定办理了手续。
 
联系上对方,该公司客服要求黄女士将身份证和户口本传真发过去,并称,这样可免去路途奔波快速办理远程贷款手续。收到身份证和户口本传真后,该公司给黄女士传真来了一份贷款合同,让黄女士填写基本信息并签字后,再给公司汇款3000元整作为贷款保险费用。
 
贷款数本就不大,却要先付3000元,黄女士犹豫起来,她没去银行汇款,而是打电话联系该公司,客服人员回避黄女士疑惑,只要求尽快汇款,表示收到这笔款项后公司会立即放款。之后再打电话时,公司客服开始不耐烦并带着威胁的口气,告知黄女士若不交保险费用,按照合同规定属于违约,公司有权起诉黄女士并追究法律责任。
 
听到这里,黄女士更加慌乱,咨询朋友后,她找到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竹永海律师。
 
黄女士展示的合同上,最后一页有公司法人以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并盖有标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的章子,接下来的“法律部”处还盖有标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章子。
 
竹律师发现,在合同末尾,贷款方为“北京民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合同中的第七条却将该公司仅仅作为“保证方”,这样一公司分饰二角的把戏将该公司同时化身为了“贷款方”与“保证方”,相互矛盾。
 
而且合同末端,盖章处却又摇身一变变成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更具迷惑性。
 
通过合同上的注册号在网站搜索该公司,却显示该公司其实并不存在。
 
竹律师的解释帮助,终于让黄女士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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