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陷入控制权纷争的东方银星(600753,股吧)在局势尚未完全厘清下定于今日复牌。
本次纷争缘起颇有故事性。在东方银星等待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豫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进一步举牌,夺过控股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更让东方银星局势扑朔迷离,东方银星为此停牌数日。
今日,东方银星在复牌提示公告中称,在停牌期间,上市公司与豫商集团、中信证券(600030,股吧)就中信证券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进行了反复沟通,目前仍未达成一致。而该事项可能对东方银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推进构成一定影响。
公司一并披露了10月8日收到的河南证监局《关于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监管关注函》和10月13日收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大致要点,上述函件支持规范治理结构,间接地相对偏向支持豫商集团、中信证券方面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的提议。
河南证监局在监管关注函中指出:9月29日,证监局收到中信证券报送的《关于自行召集和主持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议案的告知函》。函中称中信证券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连续90日以上持有东方银星10%以上股份,向东方银星董事会、监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未按照规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而依照有关规定,中信证券拟于10月28日自行召集和主持东方银星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河南证监局在函件中称“高度关注东方银星治理结构存在重大不稳定因素”,并提出监管要求,一方面要求东方银星按规定做好股东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配合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一方面核实相关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变动情况。
上交所也就东方银星给予监管工作函,指出在近期已收到中信证券关于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议案的相关材料的情况下,东方银星仍以需与中信证券就相关资料沟通为由,未披露其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通知及相关信息。
对此,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当与中信证券、豫商集团就其拟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事宜建立顺畅联系机制,及时反馈、沟通相关问题,不得无正当理由拖延、阻碍相关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上交所还提出,按前期披露,东方银星前两大股东均各自存在一致行动人情况。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向前两大股东核实是否存在新的一致行动人,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比例是否存在变化。
10月9日,东方银星公告,豫商集团和上海杰宇合计持有东方银星29.80%,成为东方银星第一大股东。回溯资料,自去年6月起,豫商集团连续增持东方银星,与其现任实际控制人银星智业集团展开激烈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