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跑路 湖北人做反担保惹300万元债务上身
2014-08-17 10:54:16 来源:汉网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沈右荣
 
原标题:给担保公司做反担保300万元债务上身
 
担保公司跑路频频发生,稍有不慎债务就上身
 
【案例一】
 
给担保公司反担保300万债务上身
 
在空白的担保函上签下姓名,给担保公司反担保,68岁的随州人黎汶陷入300万元的债务中。虽经随州市、曾都区两级法院判决都败诉,但他坚持认为自己是上当受骗,并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黎汶陷入的担保纠纷,日常生活中并不鲜见。律师称,在诚信缺失的担保领域,借款人、担保公司跑路频频发生,稍有不慎债务就上身,建议慎做担保,签字前应反复审查,最好请专业人士把关。
 
随州市灵龙木业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20多年来发展平稳。
 
去年3月,一位要好的朋友引荐了随州市国强物资公司(简称国强公司)负责人,这位朋友曾在黎汶困难时给予过资金支持,黎汶一直心存感激。国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300万元,期限一年,由随州市银华融行投资担保公司(简称银华担保)提供担保,但银华担保要求国强公司找一家公司为其做反担保。
 
黎汶称,他对国强公司及银华担保未作了解,出于对朋友信任和感恩,满口答应了担保事宜,并在空白的《不可撤销反担保函》上签下姓名。
 
“反正只是个意向性文书,正式做担保还要签反担保合同的。”黎汶称,没想到,45天后,银行就向国强公司放贷了,自己并没有看到《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文书,也未要自己签订正式的担保合同。
 
去年6月7日,银行放贷第三天,国强公司就资不抵债,200余债权人找国强公司讨债。
 
当年7月3日,银行宣布贷款到期,要求国强公司还债,同时向银华担保催债。同月25日,国强公司通过自己的专用转款账户将300万本金及21250元利息打入银行。
 
当月底,银华担保向黎汶催债,并向曾都区法院起诉。银华担保称,国强公司偿还的贷款资金是银华担保提供的,是代偿的,银华担保通过员工梁某的个人账户将资金打入国强公司,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黎汶应向银华担保支付300万元本金及利息。
 
经过随州市、曾都区两级法院审理,黎汶还是输了官司。黎汶对此不服,并投诉二审违反规定,仅有一名袁姓法官独立审判。黎向省高院申诉,省高院对此案进行审查后裁定,认为二审判决证据不足,指令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随州中院近日将再审此案。
 
据了解,黎汶还向省检察院、随州市纪委、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投诉二审违反规定之事。本月11日,随州中院宣传处邓姓负责人称,法院纪检组进行了初步调查,当事法官否认独立审判。不过,邓又称,不排除当事法官所述有假。
 
“商场摸爬滚打20多年了,自信也是风风雨雨中过来的,没想到还是上当受骗了。”尽管再审结果还需一段时间,黎汶已开始检讨自己的决策不谨慎。黎汶说,企业处在发展关键时期,一旦不能从300万元的纠纷中抽身,危险将会来临。
 
给私营企业担保贱卖豪宅代还债
 
【案例二】
 
外省来汉的方某夫妇在汉正街做布匹批发20年,小有积蓄,并在汉口中心地段买了一套140平米住房。方某夫妇耗资数十万对房屋进行了精装修,家具、地板全都是实木。但方某夫妇没想到,一次担保行为,将这个温馨富贵的家葬送了。
 
去年11月,好朋友刘某找方某帮忙,为其借款担保。刘某经营一家服装厂,接了一笔大订单,缺少资金进购材料,因为无房产抵押,银行不放贷,刘某找一家担保公司借款50万元,担保公司让刘某找人担保。
 
今年4月,方某突然接到担保公司催债电话,让其代刘某偿还50万元本金及40万元利息。原来,刘某在这桩生意中被骗了,无力还债,刘某失联了。
 
面对担保公司追命似的要债,方某头疼不已,东挪西凑了40万元,剩下的50万元实在没办法。无奈,他只好将房子卖掉。
 
买者得知方某卖房是偿还担保公司“高利贷”,纷纷讨价还价,标价100万元,买者70万元都不愿出。方某急了,担保公司的债务可是每天都在涨,他哭着求买者“帮忙”,“您快点买了吧,再等下去,我怕70万元都不够还债。”
 
还了这笔债,方某夫妇心中的石头落了地,可20年的努力付之东流。
 
投资公司失联质押存单内的钱没了
 
【案例三】
 
李先生是一家上市高管,500万元积蓄存在一家银行。
 
去年底,客户经理向其推荐一款理财产品,收益高达12.5%,远高于银行定存。想到暂时不会动用这笔钱,李先生动心了。他没有详细阅读客户经理提供的资料、合同,想到客户经理会为自己考虑,就爽快签完了字。
 
今年7月下旬,网上的一则消息引起李先生警觉,消息称,10多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变脸存单质押,数千万存款不翼而飞。李先生立即到银行查询,发现自己也有同样遭遇。
 
李先生称,调查发现,客户经理向其推荐的并不是什么银行理财产品,而是银行为一家投资公司放贷,自己的存单为这一贷款质押担保。同样的是,这家投资公司负责人早在一个月前不知去向,因为存单未到期,银行并未告知自己。
 
李先生还了解到,在这家银行,跟他一样同时用存单质押为那家投资公司担保的有8位客户,资金近2000万元。李先生向银行提出支取存单,银行称暂时不能支取,如果投资公司倒闭,李先生的存单就要代偿银行贷款损失。
 
李先生坚持认为是银行客户经理误导自己的判断,决定通过法院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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