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罗斯为什么要公布“做空”?
2016-02-01 09:46:14 来源:证券时报

乔治·索罗斯(George Soros)近日成为中国媒体关注的热门人物。缘由在于上周末的达沃斯论坛上,索罗斯高调声称自己做空了亚洲货币。联想到不久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连续大幅下跌,人们认为索罗斯说的可能是实话;而想起2015年1月索罗斯表示自己将退休,并不再管理投资这一点来看,人们又认为索罗斯是在开玩笑。

不管世界闻名的“货币投机家”索罗斯所言虚实几何,至少在信息披露环节,此举堪称典范。在披露上述并不受到当事人欢迎的“做空事实”这一点上,媒体没有主动询问其如此坦率的原因,索罗斯自然也没有机会向公众透露其中的奥秘。

倒是我,私下琢磨其中的一二原委。记得2014年,我采访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在谈及中国资本市场建设时,胡汝银提出“专业性、法制完备以及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这几个核心点。他认为在发达市场经济体,上市公司或金融投资机构都能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只要不涉及商业绝密事项,有必要对投资者或社会公众披露的,都会很好地及时对外公开。“索罗斯当年狙击英镑和袭击泰铢之后,无一例外都向国际社会主动披露了其做空事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能够很好地保护他自己。”胡汝银指出。

在胡汝银看来,索罗斯之所以披露相关信息,是因为他要通过这一举动证明自己并没有隐瞒事实,也没有内幕交易。因索罗斯的投机而遭受损失的国家,如果想要对此进行相关调查或起诉,索罗斯正好就通过这一信息披露的做法表明了他的“欢迎立场”。事实上,当年索罗斯狙击英镑及泰铢,自身也承受着巨大风险。但按照他的投资原则,风险是必须要承受的,否则也难以获得超额利润。举例来说,1992年索罗斯打赌英镑贬值,并从中获利约10亿美元;1997年,他再度狙击泰铢及港元,引发了亚洲金融风暴。

当然,由于中国内地的强有力支持,索罗斯袭击港元的企图并未成功,铩羽而归正是其风险表现之一。但我们从来没有谁说索罗斯这些做空或做多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这一点,与近年来我国金融体系频发的涉嫌内幕交易、权钱勾结,最后东窗事发的案件迥然不同。

索罗斯的中国事务私人顾问、《与索罗斯一起走过的日子》一书作者梁恒近日撰文称,索罗斯“不关心小道消息”,不能将其与内幕交易联系起来。梁恒表示,索罗斯花费很多时间与各国的央行行长、财政部长以及政治经济界一些很重要的人物电话或当面交流,索罗斯的金融理念建立在他的哲学理念之上,并对政治生态气候变化的“盛衰论”持坚定态度。对这些资讯的掌握,索罗斯有他自己的一套评判和评估方法。

那么今天索罗斯所说的“做空亚洲货币”,指的是什么呢?

这个还是应该去查看一下Bloomberg记者采访他时英文原话的完整翻译。原文显示,记者问他是否预期中国经济会硬着陆?索罗斯回答:“不是预期中国会出现经济的硬着陆,事实是硬着陆已经出现,我们只是在观察它。但是中国可以应对这个问题,它有各项资源。中国政府的政策制定空间比其它很多国家要大,因为它有3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

对于Bloomberg记者接着有关“这种环境下,您如何进行市场操作?”的提问,索罗斯表示自己“做空了标普500指数,做空了原材料生产国家和亚洲国家的货币兑美元汇率,并增持了美国政府债券。”

遗憾的是,国内部分媒体并没有完整转述索罗斯的回答,这使得大家把前段时间的美元兑人民币走强,单纯理解为人民币“被做空”,这本身就有不自信和缺智慧的成分。实际上,当中国经济处于下行预期时,人民币对包括美元在内的一篮子货币出现贬值,原本是一种对经济基本面的正常反应,更是经济周期的自然循环罢了。

相反,索罗斯的投机行为,都是基于对该国或该地区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各项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作为私人投资机构,他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对索罗斯主动披露其“做空亚洲货币”等细节,有人认为是虚晃一枪的“烟雾弹”。这一点当然不能否认,但可以肯定的却是他“如实信披”的附属结果,而非首要目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一系列附属意义,也可以带来市场对其的各种揣测,但事实是他披露了“做空”这一可能招致非议的真实情况。

对于国内股票市场来说,由于胡汝银此前所强调的“监管机构足够专业性”和“法制建设足具公信力”的暂时缺失,导致了行为主体信息披露自觉性的缺位。事项越复杂,就越不容易被查出来。因此,不进行真实信息披露可能带来的后果也就显得不那么可怕了。(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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